关于《怀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后评估报告
关于《怀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后评估报告
《怀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怀发〔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2年 1月印发实施以来,至今已近3年时间。根据《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怀政办秘〔2022〕32号)和《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怀政〔2023〕13 号)等有关要求,怀远县司法局对《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后评估。现将本次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怀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评估目的为准确掌握县政府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促进提高决策、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政府提供坚强保证
1.聚焦法治引航,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立健全县领导包联全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作为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坚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课程。成立怀远县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七进”活动,并利用怀远发布、怀远县人民政府等微信公众号及全县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升全县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将述法作为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常态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县领导干部述法质效。2021年、2022年,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评议会上,10家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集中述法。2023年,15家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述法评议;怀远县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18个乡镇均建立健全乡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全覆盖,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2.聚焦率先突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制定出台《怀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 2025年)》(怀发〔2022〕3号),明确了未来几年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印发《怀远县人民政府2021年、2022年、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对全县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2020年、2021年、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切实找准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弱项,不断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1.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时开展动态调整工作。2023年,印发《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2023年县级权责清单等即时动态调整目录的通知》,县级权责清单共取消其他权力事项1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其他权力事项4项;县级公共服务清单规范服务事项6项;中介服务清单调整中介服务事项2项。
2.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指标,不断提高即来即办事项数量,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程度达80.59%。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推行“两制度两窗口”工作举措,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周末轮岗和预约服务制度,设立涉企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开展政务服务周末“不打烊”,方便企业和群众周末办事。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区进行升级改造,按照“四有”标准设立“四有”综合服务窗口,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提前介入、精准对接、公开高效、免费服务”的帮办代办机制,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人+帮办+陪办”的“一站式”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不动产登记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3.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怀远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综合协调、为企服务、督查监督等5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健全“县长亲自抓、常务副县长牵头抓、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调度机制,结合县长办公会、重点事项调度会等加强问题分析研判,集中精力解决为营商环境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安排近300名科级干部联系包保409家“四上”企业,安排各乡镇(街道)联系包保1580余家库外企业,包保干部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包保联系企业和项目,通过实地走访收集解决问题。推广“拿地即办证”模式,推动“证照分离”改革,着力减材料、减证明、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间、优化审批流程,企业设立登记一日办结。2021年新增共新增注册登记私营企业1778户,个体工商户60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7户,2022年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0800户,同比增长25%。2023年,全县新增市场主体11157户、同比增长34.39%,总量达86363余户。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出台《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布县政府2021年、2022年、2023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2.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对于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事项、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决策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1年,共办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142件,2022年共审查县政府各类重大决策191件,2023年共审查县政府各类重大决策120件。2023年,先后制定了《怀远县乡镇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基本建成了“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基层合法性审查运行体系,实现了全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2021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2022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2023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2022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工作,2023年对县政府14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最终确认继续有效103件,废止25件,宣布失效18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执法能力
1.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稳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根据工作部署,印发《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按照“基本盘+自选”的方式,赋予经济发达镇 “基本盘+自选”审批执法权限合计351项,赋予其他乡镇 “基本盘+自选”审批执法权限合计320项,切实做到精准赋权,进一步加强人、财、物保障,确保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2.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制定《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怀远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组织114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资格认证考试,2022年组织77名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乡镇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23年组织全县乡镇500余名拟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及时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清理、年度审核等工作。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持续推进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工作。修编印发了《怀远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怀远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基础。2023年完成应急指挥中心选址工作,进一步完善县级视频联通设备,实现与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通过应急指挥网保持24 小时视频联通。
2.依法依规科学开展应急工作。2022年出现新冠疫情后,我县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立即平急转换,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有效防止了疫情扩散和外溢。2023年,明确荆山镇、常坟镇、白莲坡镇为基层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为省级验收做好积极准备。各乡镇分别成立防汛救灾等相应机构,各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综合减灾工作机制,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整体联动和快速反应。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县共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超市)18家,人民调解案件全部录入综治“9+X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全县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81名,其中龙亢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支令锋被评为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2021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6848件,2022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组织调解矛盾纠纷6231件,2023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6276件,5本人民调解卷宗被评为全市优秀调解卷宗,2篇调解案例入选安徽法网案例库。
2.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出台《怀远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县司法局作为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口对外”,让人民群众“找得准、少跑路”。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案59件,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9件,审结105件。全面推行实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和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怀远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国防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集中专题普法活动。发挥“网端微屏”的作用,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建成双桥集镇法治文化广场、河溜镇祠堂村法治文化广场和魏庄镇蒋湖村法治文化广场,在龙亢镇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建设法治文化长廊。2023年,建成万福镇、包集镇潘圩村、引凤街道新怀社区等法治阵地5个,怀远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安徽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022年,我县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2023年,开展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年行动,申报了58个第十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向县人大报告政府履职情况,主动接受询问和质询。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5件、政协委员提案162件,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5件、政协委员提案162件,2023年办理人大提案建议124,政协124件,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
2.着力强化政府督查。2021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分解、县十件民生实事、县政府重点推进项目、重要会议、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等为重点,围绕华润啤酒、G329等重点项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民生实事、北淝河水环境治理等环保事项开展督查100余次,印发政务督查69期。2023年,印发《年度怀远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关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23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完善督查考核规章制度,规范全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2023年开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六风”思想教育整顿、生态环境整治、土地整治等重点工作督查200余次,发布督查通报87次,发出督办单66批次。聚焦各类民生实事,开展互联网+督查、民声呼应、信访件督查督办160余件,着力协调解决各类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提高了政务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有关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2021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00余条,其中,县政府本级13000余条,县政府部门11600余条,乡镇17000余条;县政府本级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18件。2022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700余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8件,2023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00余条,县政府本级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5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成效还未能尽显。二是有的部门和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单位部门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三是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五、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及开展情况,《实施方案》对进一步促进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层级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促进提高决策、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打下了良好开端。
(二)下一步建议。持续推进,继续加强,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怀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统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做好申报创建第三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各项准备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发展,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法治政府考核指标和责任体系,强化法治督察力度,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怀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 2025年)》具体要求,建立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台账,逐条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积极申报并参加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乡镇赋权承接运行工作的业务指导。密切赋权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加强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协作,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4.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完善法治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加大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等综合能力,为持续深入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