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11:37 来源: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组织开展县政府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联席会议讨论。县卫生健康委作为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组织召开了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分管负责人和7个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等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上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后评估工作讨论,成员单位一致认为该文件可操作性强,为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构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政策救助为支撑,以精准服务为保障,以精神慰藉为重点,以兜底解困为原则”的工作机制起到积极作用,建议文件继续保留。

2.走访调研。乡镇、街道及村居每季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上门进行走访慰问,切实让计生家庭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关心、关怀和温暖,政治上有照顾、经济上得实惠。

3.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统一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理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卡”。持此卡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荆医院就医时,免除门诊挂号费;在急诊和大病诊疗过程中,给予优惠待遇,每年免除两次120车辆使用费和出诊费;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由医疗机构减免10%;住院或手术可授权委托签字;对需要紧急救治却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二、实施效果

1.提高特别扶助标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每人每月380元、500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650元,“十四五”期间,自2023年起,实行扶助标准按10%左右(低靠)动态调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23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县级提标资金残独家庭74人、失独家庭157人、手术并发症人员2人,发放县级提标资金69.528万元。

2.扩大特别扶助金覆盖面。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条件、未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子女伤残家庭和子女死亡家庭纳入特别扶助金发放范围,按当年特别扶助对象标准的50%发放(不包含省提标金额)。每年随特扶金变化而调整,直至发放人员年龄与特别扶助制度政策接轨,以后按正常特扶金标准发放。2023年特扶扩面摸底25人,其中子女伤残家庭10人,子女死亡家庭15人,发放特扶扩面资金11.64万元。

3.兑现“失独”家庭护理补贴。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卫办〔2014〕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办秘〔201472号)和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怀政办〔202245号)要求,对2023年度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成员,每年发放1200元的护理补贴。2023年全县共确认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成员发放护理补贴90人,发放护理补贴10.8万元。

4.兑现特别扶助对象奖励金。2023年全县确认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人员为233人,其中特扶对象231人,手术并发症人员2人。发放户数171户,已发放特别扶助金206.712万元。

5.开展节日慰问。在5.29活动日期间,慰问计生困难家庭35户,失独家庭120人,慰问金是25.75万元。春节期间开展精准帮扶,2023年春节各乡镇计生协对失独家庭、贫困计生家庭和农村“三留守”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救助,按照失独家庭每户500元标准,共救助20户,共计1万元。

6.开展紧急慰藉项目。对全县当年发生的4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施紧急慰藉 ,给予一次性经济救助1.2万元。

7.开展情暖计生项目。今年我县继续实施情暖计生项目,对2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进行救助,按照每户6000元标准,拨付救助款1.2万元。

8.推进计生家庭保险项目。为特扶家庭购买一份综合保险,202211月份,我县由财政兜底,为133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一份600元的综合保险,共计79800元。为计划生育家庭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对我县年龄在195711日至19721231日之间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母亲进行目标人群摸底、排查,共有2989户符合条件,每户县级补助5元。20234月,我县启动了100元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共完成9286户,达成率116.08%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细化政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司其职,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落到实处。

(三)形成工作合力。卫健、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医保、计生协会等部门应协调做好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让计生特殊家庭及时了解帮扶政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营造全社会帮扶氛围。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简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帮扶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环境。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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