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37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 万元(项目编码:10000015Z155070000001,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此数额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部分,最终获支持县区名单和具体金额将于2024年按程序确定,届时将予清算、多退少补。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及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及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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