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怀远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怀远调查队关于印发《怀远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龙亢农场、蚌埠科技园管委会:
现将《怀远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做好贯彻落实。
怀远县财政局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怀远调查队
2023年5月18日
怀远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4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适应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以乡镇为主。结合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办法,各乡镇结合稻谷种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划定、市场化收购、农民意愿等,摸排本地区稻谷种植情况,落实补贴政策,兑付补贴资金。
(二)突出稻谷,保障重点。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分,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我县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二)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三)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的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总量、上年结余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我县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兑付。充分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流程等工作基础,将稻谷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 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龙亢农场比照当地农户享受稻谷补贴政策。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建立财政、发改、农业、统计等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关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稻谷种植面积的统计、造册、汇总、核实、公示及上报工作,于当年6月2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本乡镇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补贴标准下达后,于10个工作日编制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清册并上传。县农业农村局主要牵头负责稻谷生产指导,督促实施稻谷生产者补贴有关政策,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核实本地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有关数据,在收到全县乡镇补贴面积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供全县稻谷生产者补贴汇总面积,为测算补贴标准提供依据,并督促乡镇编制发放补贴清册。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和补贴资金拨付,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和发放清册后,于1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资金。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做好稻谷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工作,并牵头做好稻谷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引导本地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稻谷等工作,防止出现“卖粮难”。县统计部门主要负责配合做好相关补贴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对补贴政策做好解读。
(三)强化政策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研究制定政策解读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卡等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设立县稻谷补贴咨询举报电话(县财政局:0552-8216908;县农业农村局:0552-8212538)。各乡镇也要设立公布稻谷补贴咨询举报电话。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报、虚报、重报、漏报补贴面积,对人为故意造成多报、错报、漏报100亩及以上的,要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稻谷生产者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并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档案是否齐全以及补贴效益、补贴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