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反馈报告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反馈报告
接县政府办《征求意见函》,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承接的议案建议,经分管领导认真研究、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反馈意见报告如下。
第100项:关于靓涡河项目之河溜镇(中国)莲花花鼓灯艺术博物馆建设的建议
河溜镇莲花村是花鼓灯怀远流派的发祥地,市级花鼓灯培训基地。
博物馆一般是为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它研究、收藏、保护、阐释和展示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县目前不具备建立花鼓灯博物馆的能力。若建立花鼓灯陈列馆或展览馆,可依托河溜镇莲花花鼓灯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应为属地政府,我局可在展品搜集、陈列、布展等方面予以业务跟踪指导。
因此,建议将该项议案主办单位改为河溜镇人民政府,怀远文化和旅游局列为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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