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30 17:36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怀远县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1227        

 

 

怀远县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充分发挥我县中医药特色优势,全方位推进中医药种植、生产加工、研发创新、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现代化转型和振兴发展,全面实施政策机制协同、监管方式科学、服务模式创新、产业发展与群众健康相互促进的中医药综合改革措施,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县,努力争当全省中医药发展的先行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到2025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群众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得到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明显。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服务能力

1. 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县中医院在巩固三级中医院创建成果基础上,建立健全以中医药为特色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持续推进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三甲中医院水平,省市级中医特色、重点专科数量不少于10个。县人民医院、县妇女儿童医院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提供中医药服务。(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2.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乡镇卫生院启动基层中医馆内涵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医务人员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到2025年,超过15%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超过15%的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10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服务,超过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并能够提供46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3. 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智慧中药房、中心药房建设,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部接入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线上便捷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协同,促进中医药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整合,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加强中医药信息安全防护。县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水平。(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数据资源局配合)

(二)促进中药产业发展

4. 夯实中药材种植、养殖基础。(1依照省编制推行的中药材县域种植、养殖推荐目录和中药材种植、养殖指引,引导调控中药材合理种植,指导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等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2)加大对种植户的指导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人员超300人次。(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3)推广双桥金银花、包集艾草种植模式,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建设1-2个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卫生健康委配合)(4)认定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的,对其基地建设方面的银行贷款,积极争取省级专项政策支持。(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5)指导组建县中医药(中药材)会(商会),引导行业自律。(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民政局配合)(6)将中药重点品种的质量溯源延伸至中药材种植环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5. 保障中药种植户收入。(1)将中药材种植全面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县级财政对保费给予补贴。(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2)发挥行业商会作用,加强中药材市场形势研判,定期发布中药材种植信息,引导社会投向。(县卫生健康委行业商会主管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3)创建2-3个以中药材为重点产业的特色乡镇。(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6. 提升中药材种源品质。(1)加强优质种苗选育,培育1家以上中药材种苗示范企业。围绕石榴、金银花、牡丹、芍药、瓜蒌、莲藕、芡实、艾草、蚯蚓、水蛭等重点品种,支持优质种质种源选育、推广,支持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态种植基地,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逐年提高。(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2)加强中药材种苗销售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7. 推广中药材种养技术。(1)加强皖产、大宗、道地药材先进种植、采收技术研究,每年遴选公布一批先进种植、采收技术,加强推广应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科技局配合)(2)引导农户通过合作社、流转等形式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中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中药材种植基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发挥中医药在治病防疫中的优势

8.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作用。推广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推动中医专科建设提质升级。到2025年,建立2个以上中医专业质控中心,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县中医院老年病科达到省示范水平,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水平。(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9.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强化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引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推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工作。鼓励中医院与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双向转诊。县中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康复服务。到2025年底前,县中医院康复科、治未病科至少达到市级重点专科水平。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疾病和养生的作用。(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10. 发挥中医药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组建中医药应急处置专家组,积极推进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储备,提升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完善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独特优势,指导群众科学防治疫病,对重点人群及早给予中药干预。(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应急局配合)

(四)推进中医药保护传承

11. 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研究。加强中药院内制剂和名老中医验方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传承。到2025年,完成3个名中医工作室项目建设,发挥名老中医的传帮带作用。支持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陈出新、传习授徒。(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根据职责分工)

(五)助力中医药创新发展

12. 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项目申报。支持和培育中医优势专科、学科建设,推动我县中医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化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鼓励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深度合作,建设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中医医疗产品创新平台。(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六)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

13. 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建设。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普及中医药预防和治疗疾病知识,营造全社会尊重中医药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医院内涵文化建设,鼓励中医药学术活动开展。鼓励申报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到2025年,依托县中医院县委党校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开展中医文化养生节活动,开展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县卫生健康委、县委党校、县文化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各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4. 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整合疗养资源、中医中药资源、旅游资源,推出一批集中药材种植、康养、医疗、文化为一体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文化康养旅游精品路线。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县投资大健康产业。(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招商中心按职责分工)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底前)。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启动实施。

(二)督促指导阶段(2024年底前)。各有关部门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指导。

(三)开展评估阶段(2025年底前)。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典型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要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委要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中医药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在项目支持、资金安排、制度创新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

(二)健全要素保障。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对公立中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给予支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规模种养基地用地需求。县卫生健康委要将卫健系统内资源优先用于发展中医医疗机构。县财政局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院项目建设。

(三)营造良好氛围。县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协调调度,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作为媒体和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成效。各单位要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养生保健知识普及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怀远县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度行动要点

 

 

 

 

 

 

附件1

 

怀远县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

 

 

  长:王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卫生健康委主任

    查荣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陈富勇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梅长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唐永胜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靳玲玲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高文彬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常问之  县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乔建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红伟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潘浩武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县招商中心副主任

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耿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陈富勇、县中医院院长张仪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日常工作

 

 

 

 

 

 

 

 

 

 

 

 

 

 

 

 

 

 

 

附件2

 

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度行动要点

 

为落实《怀远县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要点。

一、成立中医药分会。在县医学会下成立中医药分会。县医学会从20234月份开始成立专班筹建,截至10月,已完成县科协、县民政局批复及筹资3万元等工作,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学会的首次选举、法人登记注册等相关事宜。待县医学会正常开展工作后,立即安排在医学会下设中医药分会事宜。

二、启动《怀远县中医药志编纂工作为借鉴中医药发展历史经验,展示我县近年来中医药发展新成就,拟于年底前启动《怀远县中医药志》编纂工作。11月完成《怀远县中医药志》编纂工作专班的组建工作,12月正式启动编纂工作。《怀远县中医药志》主要内容包括怀远县中医药发展简史、主要成就、人物志、大事记、机构简介等内容,计划2024年上半年完成。

三、开展中医药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我县中医药人才优势,让中医药专家走进校园,开展宣传、展示、义诊、中药栽培指导等工作,让中医药文化植根于青少年心中。年底前县中医院与职教中心、荆涂学校对接,在学生实践基地内栽培中药。  

四、开展中医药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中医药进企业活动,让中医药专家走进企业,开展中医药宣传、展示活动,指导企业员工学习中医养生保健,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让中医为更多的人服务。

五、强化县中医院内涵建设。县中医院在完成三级中医院执业登记注册后,全面启动三甲中医院创建工作。本年度要建成市级重点专科一个。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完善检验中心、影像中心、中心药房、智慧中药房建设,带动医共体成员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推动中药材种植产业化。依照省编制推行的中药材县域种植、养殖推荐目录和中药材种植、养殖指引引导调控中药材合理种植,指导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等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大对种植户的指导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人员超300。()推广双桥金银花、包集艾草种植模式,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启动建设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计划。()认定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的,对其基地建设方面的银行贷款,积极争取省级专项政策支持。鼓励当地政府对基地运营贷款予以贴息。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基地,积极争取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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