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召开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项能力培训班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3月6日上午,怀远县民政局召开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项能力培训班,怀远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靳玲玲参加并主持会议。各乡镇民政所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对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做重点解读,为村居未保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介绍汇报了怀远县检察院未成年保护工作成果,以检察院处理的真实案例,强调了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作为儿童保护工作第一接触人的重要性,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政治高度、提升工作敏感,让未保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县未保办就儿童主任就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了解读,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在肩、使命在心、担当在行,培训班开班仪式上,靳玲玲同志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提出具体要求:要切实增强使命担当、提高精准帮扶实效、不断加强政策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素养;要落实“2+4+N”走访核查机制、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风险防范;要增加爱心、锻炼恒心,主动摸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各种需求,以实际行动为儿童办实事、解难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本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怀远县儿童保护队伍的建设,夯实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为未成年保护工作专业化打下坚实基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享受童年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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