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怀远县2023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2023年,怀远县积极推进清单动态调整常态化,坚持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开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调整工作,逐步建立要素统一、标准统一、上下统一的“全省一单”。
一、优化县级权责清单体系
按照省委编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权责清单等集中调整的通知》(蚌编办〔2023〕73号)文件精神,2023年10月,我县组织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对照《省指导目录》,开展全县权责清单等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于2023年12月26日印发实施《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本)的通知》(怀政〔2023〕44号)。
(一)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调整后,2023年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41项,较2022年本新增4项,取消4项,合计净增加0项。
(二)县级权责清单
调整后,2023年度县级权责清单共3141项,较2022年本新增99项,取消111项,合计净减少12项。
(三)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
1.县级公共服务清单。调整后,2023年度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共1209项,较2022年本新增122项,取消23项,合计净增加99项。
2.乡镇公共服务清单。调整后2023年度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共203项,较2022年本新增3项,合计净增加3项。
(四)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调整后2023年度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共63项,较2022年本新增2项,取消12项,合计净减少10项。
二、优化乡镇权责清单体系
(一)制定《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清单》目录
根据上级编办工作安排,我县于2023年1月初组织开展乡镇赋权工作,经乡镇和县直部门梳理、修改完善、上级编办审核、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印发《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怀政〔2023〕15号),共赋权一般乡镇320项、经济发达镇351项。
(二)制定乡镇“三清单”
结合赋权承接事项及2021年乡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审批、执法、配合事项进行整合分类,并充分征求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制定乡镇审批事项43项、行政执法事项331项和配合事项64项,印发《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乡镇审批事项清单〉〈怀远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怀远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怀政秘〔2023〕14号),构建了乡镇“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