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落实“三项机制”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4-10 08:35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近年来,怀远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管好用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作为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落实“三项机制”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质增效。

一是落实联合会审机制。按照“承保机构分项申报、镇(村)部门分级审核、财政统一拨付资金”程序,制定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多部门、多层次”联合会审机制,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运行安全。

二是落实核查应用机制。按照随机抽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核查对象、核查范围、核查程序、核查方法及结果运用等管理规定,建立核查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及承保机构绩效考核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精准性。

三是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坚持“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制定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评价“闭环”运行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承保机构险种代理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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