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怀远县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申报专家组评审论证结果
依据《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于2024年4月17日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印发了《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申报和第六批县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截至6月30日,共收到申报项目9个,涉及民间文学、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舞蹈等四大类别。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和《方案》要求,参与评审论证的专家不少于5人,为确保评审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县文旅体局特向市文旅体局请求派出以上所涉及类别的专家(4名)参加评审,7月5日,市文旅体局派出的中级以上职称专家梁雷(副研究馆员)、徐祭红(副研究馆员)、朱延凤(副研究馆员)、陈国栋(讲师)及县文旅体局陈全胜(一级主任科员)5人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论证。现对专家组评审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8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社文股反映。
监督电话
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社文股:0552-885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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