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15:19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前期准备。2023年10月蚌埠市发布《关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从公积金、支持购房需求、金融政策、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提出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了缓解我县商品房库存去化压力,提振市场信心,我县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并发布了《怀远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在支持购房需求措施中明确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进行了初步的规定。

(二)文稿起草。根据工作安排,县住建局根据蚌埠市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怀远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于3月5日与王冲副县长汇报,对接市区政策,参考并制定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4年3月11日向财政局、自规局、教体局、民政局、市场局、人社局、卫健委、住房保障中心、拆迁安置中心等单位发送关于征求意见建议的函,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公众征求意见,期满收到征集意见3条。形成《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送审稿)》。

)合法性审查。2024年3月,怀远县司法局对怀远县住建局送审的《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审查,《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送审稿)》的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

)会议审核。2024年46日,《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已经怀远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怀远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从2024年46日起正式实施。2024年46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发送通知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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