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怀财监〔2023〕6号)文件要求,对我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开展自评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怀远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怀财预〔2023〕3号)文件批复:县财政局批复预算总金额1876.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67.3万元。自评项目一共9项,分别为财政绩效评价、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保及服务费、国资工作经费、金融工作经费、政府采购监管经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物业费(含党政部门会议费)、预决算管理经费、食堂经费。
2023年,县财政局在市财政局的指导和县委的领下,紧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持续扎实开展各项财政工作,为我县平安怀远建设提供力量支持。县财政局所有项目能够按照年初计划顺利开展实施,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二、自评结果概述
1. 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自评概述:项目自评得分50分,全年预算数60.5万元,执行数25.93万元,完成预算的43.58%。取得的主要成效:今年以来,我局要求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及监督,发现有些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下一步继续加强监督,及时培训。
2. 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保及服务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99.2万元,执行数150.68万元,完成预算的80.4%。取得的主要成效:保证全县财政业务系统能够长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的运行,财政网络、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维护。
3.国资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10.07万元,完成预算的22.38%。取得的主要成效:项目实施可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夯实资产年报、月报、信息系统、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有效提升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下一步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夯实资产年报、月报、信息系统、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
4.金融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29万元,执行数12.62万元,完成预算的50%。取得的主要成效:项目实施保障金融监管, 小额扶贫信贷监管,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下一步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工作。
5. 政府采购监管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3.71万元,完成预算的37%。取得的主要成效: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益,提升各单位财务人员对政府采购平台“徽采云”系统的操作能力。
6.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0.5万元,执行数4万元,完成预算的40%。取得的主要成效:项目实施促保障公益事业有序开展,满足建档备查需要。下一步进一步加强公益事业有序开展建档备查工作。
7. 物业费(含党政部门会务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41.34万元,完成预算的91%。取得的主要成效:提高会务服务质量、加强会场软硬件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类会议,改善办公条件。下一步加大此工作预算投入,保质保量完成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类会议,改善办公条件
8. 预决算管理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22.98万元,执行数15.05万元,完成预算的65%。取得的主要成效:完成上级财政部门主导的综合性财务工作;下一步加大此工作预算投入,保质保量完成上级财政部门主导的综合性财务工作。
9 .食堂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45.12万元,执行数4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4%。取得的主要成效:保障全局工作人员就餐,提升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预算绩效指标,积极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