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活动
为促进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细落实,发挥社会救助工作“惠民生、解民忧”的兜底保障作用。5月16日,怀远县民政局联合包集镇政府开展“政策面对面”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活动为近50位居民介绍了相关政策内容。
本次活动,怀远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联合包集镇镇政府志愿者共同开展,深入群众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政策解读等方式,“面对面”与来往参与的居民讲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详细地介绍救助的标准、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等内容。前来咨询了解的村民络绎不绝,纷纷主动领取宣传单,其间对一些内容存在疑惑或不清晰,现场群众积极提问。
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救急难补贴?
答:互助社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低保边缘家庭、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给予应急救助。
问:不是本村的居民可以申请本村的救急难补贴吗?
答:不可以。救助对象需具有本村(社区)户籍,或者有具有本村(社区)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问:救急难补贴的救助标准一般是多少?
答: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况制定救助标准,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
问: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仍然困难怎么办?
答:急难情况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互助社应当积极联系有关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实施有针对性地救助帮扶措施,包括发放救助金(物)或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帮扶服务。
问:救急难补贴的具体办理流程是哪些?
答:互助社开展救助工作一般按照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审核发放、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申请人应当向互助社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遭遇困难及经济状况证明(或说明)。互助社自受理(或主动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资金(实物)发放。情况紧急的,也可视情况给予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施救完毕后,应将救助对象基本情况、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信息,在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做好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救助情况按月报送给乡镇(街道)备案。
群众表示,民政和村委共同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自己对政策知晓率和了解度,受益匪浅,自己也会向邻里朋友宣传。
此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辖区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还增强了群众对政策的认同感。接下来,怀远县民政局将继续进一步丰富宣传活动形式,把更多惠民政策传递给辖区居民,确保兜住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