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简介
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怀办发〔2024〕24号),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牌子。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活动、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怀远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怀远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发掘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九)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行业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行业市场。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业余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体育竞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指导、管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七)履行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才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协调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党建、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双拥、计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文明创建、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综合信息撰写、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拟订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规定,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
负 责 人:陈胜阳
联系电话:0552-885500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社会文化股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以上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场所、文艺院团做好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违法举报管理和文物安全部门协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督办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指导、监督文物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博物馆及馆藏文物工作,承担全县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推动完善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指导民间收藏文物的服务和流通工作。协调开展查扣没收文物的接收工作。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组织开展文化资源调查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确定全国、省级、市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拟订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公布工作。指导革命纪念馆工作。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管理、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协调考古出土文物的移交。承担古遗址、古墓葬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负 责 人:葛 松
联系电话:0552-8855077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广播电视管理股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县电视动画片、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备和电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负 责 人:常四群
联系电话:0552-8855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旅游管理股
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旅游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怀远旅游整体形象和重要旅游产品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市场推广。负责组织、参与国内省内重大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拟拟订全县乡村旅游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资源调查,指导和规范乡村旅游发展,完善乡村旅游政策保障体系。负责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指导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建设。
负 责 人:宋文萍
联系电话:0552-8855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五)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负责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文物等有关审批、审核事务。指导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改进政务服务,不断优化行政效率,着力打造文旅行业更加优质、高效、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负 责 人:陈金良
联系电话:0552-8855077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六)体育股
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设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国家体质监测制度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建设,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督促公共体育场馆、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好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公共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拟订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青少年体育训练、运动队建设和体教融合工作,承担参加省市县运动会等重要赛事备战竞赛工作。协调组织全县制度性运动会,统筹管理高水平体育赛事。指导裁判员队伍建设,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督促直属训练单位和体育赛事做好安全工作。指导、监督体育赛事、体育事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共体育场所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公开工作。
负 责 人:胡暖诚
联系电话:0552-8855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一)葛树学 党组书记,主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552-8855001
(二)吴梅艳 局长,负责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电话:0552-8855002
(三)潘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固定资产、电子信息、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档案保密、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宣传、统战、群团、计划生育、“双拥”、公共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生产和创作研究、文化市场、招商引资、知识产权、信用工作、综治维稳、信访、扫黄打非、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社会文化股,暂管体育工作,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552-8855036
(四)岳在龙 党组成员,负责工会、旅游管理、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产业、项目建设、文化产业、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管理、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文明创建、安全生产、质量等工作,分管旅游管理股、广播电视管理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县博物馆,联系怀远县立人广电无线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552-8855036
(五)计春旺 四级调研员,协助潘涛同志做好老龄工作。联系电话:0552-8855002
(六)王少华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岳在龙同志联系中国广电怀远分公司,协助潘涛同志做好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联系电话:0552-88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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