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局《关于撤销魏庄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怀环字〔202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怀远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县城饮用水水源安全利用情况,同意撤销魏庄水厂水源地保护区。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