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20 16:57 来源: 怀远县公安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尊敬的陶廷军代表: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的建议”收悉,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怀远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城区棚户改造和涡北新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新、老城区新建住宅逐年增加,常住居民也呈现指数式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年年攀升,住宅小区周边遍布各类车辆,截止2024年底,我县在册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0万余辆,道路交通安全压力日益加大。

对于您从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的视角出发,对我局交管部门执法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非常重视。公安民警作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主体和担当者,一直以来,我局都以倡导公开、公平、公信的理念,构建警察公共关系,与公众进行信息、意见、情感和利益方面的沟通。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执法活动中,我局面对日益加大的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和保障停车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方面,广泛收集民意,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全局已经配发4G执法记录仪,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县局实时加强对民警执勤执法过程中行为规范进行管理,提高民警规范、文明执法的力度。

您在建议中提出交管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养,做到温情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我局交管大队每年均参加公安机关全警综合执法培训暨公检联合培训班和其他各级各类执行培训,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坚守法治信仰,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注重理性执法、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

建议中提出停车在小区住宅区域,在没有交通隐患的情况下,在执法过程中彰显温度,构建和谐。对于在住宅小区周边区域停车问题,我局一直在积极推动充分利用小区空间,引入规范管理,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在执法中,我局交管大队执法人员坚持审慎包容原则,优化监管方式,把握好交通秩序和居民停车方便的平衡,推动道路交通隐患风险源头化解。

建议中提出在首次违停情况下,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及发现违停,建议采取电话、短信通知的方式,让驾驶员规范停车。在2023年10月,省公安厅印发《安徽省公安执法领域行政违法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该《免罚清单》出台后,我县相关业务警种将纳入单位内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对于公安交管领域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交警将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并积极引导驾驶员规范行车、泊车。

在规范停车宣传方面,下一步,我局将常态化开展“违法停车”专项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驾驶员规范停车,共同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

 

 

 

怀远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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