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怀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6 10:39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我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怀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主体。司法部门牵头组织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目录编制工作联络机制。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民生项目以及重要规划纳入目录的衔接工作。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根据委、政府重点任务实际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85        

 

 

 

附件

2022年度怀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承办部门

时间安排

1

怀远县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农业农村局

第一季度

2

《怀远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

第一季度

3

《怀远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

第一季度

5

《怀远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局

第二季度

6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季度

7

《怀远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县征迁安置中心

第三季度

8

《怀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县征迁安置中心

第三季度

9

《怀远县关于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

县数据资源局

第四季度

10

《怀远县国土空间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按上级工作部署完成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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