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10:42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现将《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蚌政〔20216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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