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宋文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和要求:
近年来,我县在推动婚俗改革过程中,一些陈规陋习却依然存在,如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高额彩礼成了结成婚姻的障碍。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剑指“高额彩礼”问题,受到社会关注。文件中提出了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降低农村人情负担。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
为持续深化我县婚姻移风易俗工作,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民政部关于婚俗改革的部署要求,局党委持续加大我县婚姻家庭辅导力度和婚姻移风易俗宣传氛围,完善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切实把移风易俗工作做细做实。通过婚姻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对抵制农村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加大《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广泛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涉及内容,引导群众保护好自身权益,掌握经营婚姻家庭的技巧。多形式、专业化进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严格执行离婚“冷静期”有关规定,通过咨询、辅导等方式,对离婚夫妻进行情感危机干预和调节,减少家庭矛盾的发生。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加强与妇联、司法部门沟通协作,聘用专职辅导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进行《民法典》《抵制高价彩礼》《父母课堂》《关爱困境、留守儿童》等婚姻家庭专题进行宣传倡导,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感,增进婚姻幸福。持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帮助当事人排解各种婚姻家庭危机,化解夫妻双方感情危机。
二是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导“文明婚俗、俭办婚礼”,提升颁证服务质量,创新结婚颁证形式,建立特邀颁证制度。根据婚姻当事人的需求,设计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亲友见证,正确引导婚姻当事人感悟和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使婚姻颁证仪式更加正式、隆重和纪念意义。建立户外结婚颁证基地和婚俗文化广场,推广普及体现优秀传统、文明节俭的婚礼。
三是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通过举办婚俗文化展览、设置婚姻文化墙或展厅、开办“婚姻家庭学校”“婚俗大礼堂”“婚俗文化小院”“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移风易俗文化广场”等方式,积极配合宣传、妇联等部门,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四是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加强对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发挥“一组一会”作用,把治理高价彩礼纳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工作范围,指导各村(居)细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敬亲等移风易俗内容。建立乡村治理积分制,对移风易俗、好人好事等规定项目进行积分,积分可在指定超市换取各类物品。同时出台约束性措施,对彩礼以及人情礼金数额、红白喜事的宴席规模、宴请范围、办事期限等都要提出倡导性标准,明确倡导婚嫁新风,抵制高价彩礼。对于违反公约、违法违纪等行为,采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安排专人帮扶、限期整改的方式,引导村民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是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推动移风易俗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低价彩礼、不要彩礼的良好风尚。遏制高价彩礼现象,通过媒体曝光、舆论监督、道德评议、典型选树等方法,把高价彩礼、低价彩礼、零彩礼正反两方面典型个案在新闻媒体、公示栏中公布于众,形成激浊扬清的治理格局。
宋文萍委员,感谢您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就我县婚姻移风易俗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县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遏制高额彩礼,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为深化我县婚姻移风易俗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顾洪波
联系电话:18900528226
怀远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0日
怀民〔2024〕28号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doc
怀民〔2024〕28号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