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怀远县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国资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企业总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2023年通过考核,得到了市国资委的充分肯定。改革后,我县保留县属一级国有企业4家,分别为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投集团”)、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集团”)、怀远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和怀远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其中经投集团、农投公司和国控集团均由怀投集团代管(经投集团于2023年10月从怀投集团剥离)。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范企业党建,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各企业均明确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听取怀投集团(含代管企业)重点工作情况,对企业加强党委领导和党建工作提出具体部署要求。怀投集团强化理论武装,全年开展党员专题政治学习15次,主题研讨活动6场,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地方的重要会议精神等。集团党委坚持党建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合理界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权限和责任,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划清权责边界,分级健全制度体系
先后出台了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投资、担保、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办法8个,督促企业建立了投资决策管理、风险管控、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项目中止或终止退出等方面的内部制度127份,多层级的监管制度体系基本搭建完成。
(三)优化业绩考核,发挥战略导向作用
按照《怀远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怀投集团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审计,共六大类、20个考核指标,最终考核得分为100.38分(基本分100分,满分120分),考核等级为B级。
(四)强化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综合考虑县属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利润规模,从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收入监督、完善收益上缴机制等方面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2023年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上缴应交利润收入、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2023年,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42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盈利能力弱
目前县属企业业务多围绕投资、融资展开,营利性经营业务占比小,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融资,偿债来源单一,财务费用较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指导企业平衡还本付息、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合理制定融资计划,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对于重大资金使用,要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投资回报率,对于高风险、低效益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否决;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结合重点工作年度计划、季度检查等手段,督促企业按时落实融资计划,大力压降融资成本。加大对企业市场化转型的考核力度,拓宽企业收入来源,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工资总额等各项内控制度,确保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都有章可循;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包括财务、金融、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确保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建立参股企业退出机制,对达不到合同约定收益的参投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尽快退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督促企业定期对自身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风险的类型、程度和影响范围。风险识别和评估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确保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风险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强化外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会检查、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资产、投资、融资、担保、债权追索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对政府平台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