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7:13 来源: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4年,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年初制定了党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组织研讨交流;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

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三下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法治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宣传活动。

(二)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综合股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综合机构,具体承担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组织单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年度述法评议。

(三)坚持用法治护航怀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制定《怀远县生态环境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其他县直部门开展抽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信用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组织开展怀远县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其中参与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31家,参与市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23家。

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部门,今年以来,抽查企业228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5件,处罚金额210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起。受理环保热线举报投诉信访372件,办结率100%

(四)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发力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规范、程序正当、高效便民,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规范了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持证人员32名。四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许可依据、许可事项,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化、程序化,确保按时办结,并按程序及时公开了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双公示平台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要求,规范法制审核行为。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五)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建立健全了行政应诉制度,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提高了我局行政应诉能力,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机制,积极回应司法建议,对于每一个司法建议都一一回应。

(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结合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保护节日,充分利用横幅、户外宣传栏、LED屏幕、科普展板等开展宣传,在县生态环境分局门户信息公开网站线上发布各类普法宣传片、法律法规等,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和相关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促进辖区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法治工作保障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通过举办各种业务、政治、法律学习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政治道德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执法水平。

二、特色亮点做法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对前来办理项目环评审批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绝不让业主跑两次,统筹管理报批、审核、审查时限要求,规范性审核及受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审查与决定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针对重点服务对象制定专门方案,解决服务对象在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对重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对脱贫攻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提供技术指导。

三是定期帮扶企业。依托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对企帮扶人深入结对企业排查梳理环保需求。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普及环保法律常识,提高企业法人的守法意识,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三、存在问题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环境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环境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新形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三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仍需不断加强。2025我局将认真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法治建设责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个方面:

(一)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局机关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结合本室(单位)的学习安排组织学法活动。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12·4”全国宪法日、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契机,全面开展环保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环保法律、讲环境权利、讲环保义务、讲环保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环保法治培训。认真组织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各类行政执法培训。围绕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环境执法、探索健全环境执法模式、建立完善环境执法机制等方面,开展法治理论研究。 

(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规范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推行说服教育、指导约谈、推行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认真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围绕生态环境“六项权力”,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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