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怀远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 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年初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法治建设工作形势,明确重点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工作格局。2024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统计法治工作3次。
2. 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各股室互相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统计法治环境
1. 加强内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统计法律法规,扎实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年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局务会等形式学习宪法、统计法、国家安全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8次。
2. 突出“关键少数”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有效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2024年,推动县委县政府先后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文件、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4次。11月8日为怀远县第1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深刻解读新修改统计法。
3. 创新对外普法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结合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向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自新修改《统计法》公布至年底,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180余次。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力发挥监督职能
1. 规范执法检查程序:贯彻落实“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要求,联合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推进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深度融合、协同推进。2024年,抽查20家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企业单位,其中立案1家。严格落实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
2. 强化执法监督协同:深入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制度。与县审计局沟通,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同协作的工作意见》,形成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统计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根据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及时印发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压实各部门、各乡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促执法能力提升
组织全局3名统计执法人员先后参加省、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选派执法骨干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意识和执法业务实操能力。要求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学习执法业务知识,依托国家统计局网络培训平台反复研学《工业企业执法检查要点》《统计法律法规内容精讲》等课件知识,精准把握《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等文件精神,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质效。
(五)强化制度落实,保障决策质量
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落实执法事前公示、事后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2024年共出具“一票否决”回函49份,涉及人员晋升、考核710人次以上。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法治信息、政策解读,确保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统计服务指导,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报表填报、企业入库纳统业务指导,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政策宣传,并对省局执法认定的5家失信企业认真开展信用修复指导,帮助失信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更加精准、快速、便捷,第一时间移出统计信用黑名单,重塑企业良好信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不严格遵守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报送的数据支撑资料依据不充分,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执法人员结构配置不全面,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有所欠缺。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3人,但均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背景,也未具体从事过各统计专业业务工作,导致对法治建设工作业务把握不准,难以熟练掌握各专业业务知识,执法难以达到良好的效果。
(三)法治宣传实效有待强化
统计普法宣传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推动运用新载体普法还需加强,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缺乏灵活性,还存在宣传频率不高、宣传内容更新慢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统计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加强普法宣传和执法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学习宣传,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对保密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的学习。突出重点内容、重要时段,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考前开展专题集训等有效措施,提高考试通过率,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
(三)坚决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提请县委县政府每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均不少于2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推动并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畅通统计违法线索举报渠道,认真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扎实开展“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数据核查发现问题较重、统计违法案件易发领域的重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对统计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并按规定在有关平台公示。
(五)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围绕统计工作和重大统计调查活动,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介,拓展普法渠道,通过走进部门宣讲、下沉基层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宣传等灵活多样方式,强化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常态化日常普法和重要节点制度化普法宣传工作,将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和统计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统计、知晓统计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