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项目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5-04-29 16:49 来源: 怀远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审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我局在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怀政〔2021〕9号)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怀远县审计局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怀审〔2017〕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以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立项依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怀政〔2021〕9号)第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第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包括组织社会中介机构、聘请专业人员以及购置必要专用设备等审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怀远县审计局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审计组在外出执行项目审计(调查)期间(包括调查了解和现场审计实施),审计外勤经费完全由审计局自理,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生活保障服务,我局申请将审计外勤经费纳入年初算。

3)实施主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怀远县审计局将根据项目计划实施顺序,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审计项目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健康运行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推进,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地方审计机关的工作量不断加大,审计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对重大政策执行、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绩效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是职责之所在;同时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怀政〔2021〕23号)“涉及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审计,由县审计局直接组织实施”的要求,我局每年将投资规模大的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有计划的纳入审计监督范围,采取由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具备审计专业技术和审计经验的优势,聘请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与到审计组的模式,开展政府投资审计。

6)年度预算安排。我局参考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贯彻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各审计项目实施进度、费用支付节点等,压缩后测算2025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专项费用为7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50万元,跟踪审计项目预计8个,费用19.01万元,专项及竣工项目审计5个,费用38.64万元。我局根据2024年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和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经测算2025年审计外勤经费为10万元,其中:重大政策跟踪审计0.6万元,预算执行审计1.1万元,经济责任审计1.1万元,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0.1万元,资产负债损益审计0.1万元,政府投资审计2.0万元,异地交叉审计费用5万。

7)绩效目标。通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及时有效地监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严肃查处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增成本等违纪违规问题,有效促进节约财政资金,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各相关部门单位规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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