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第B041号提案的答复
黄洁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车保障交通安全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主办股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车的意义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如篡改车速限制、违规加装电池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易引发电池爆燃、超速失控等事故。加强源头治理和全链条监管,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落实《产品质量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的必然要求,对构建安全出行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我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基本情况
经全面摸排,我县现有电动自行车正常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门点总计240家(数据动态更新)。销售产品涵盖主流品牌,主要分布于城区及乡镇主干道,部分经营单位存在进货查验不严、质量管控缺失等问题,为非法改装行为滋生留下隐患。
三、基本做法
(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
一是建机制。制定《怀远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怀市监管普字〔2024〕58号),明确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监管重点和《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每月按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下发的重点任务通知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压责任。2025年上半年召开2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推进会,部署任务并通报典型案例,强化经营者法律意识。
(二)规范经营,源头管控
一是印发《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电动自行车进货、销售台账》模板,指导132家销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完善台账记录。二是发放《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提醒告诫书》132份,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132份,明确禁止非法改装行为。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
一是2024年以来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案件9件,重点打击篡改车速、违规扩容电池仓等行为。二是将电动自行车纳入《2025年重点工业产品(风险监测)计划》,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抽检16批次,重点检测车速限制、电池防篡改等指标,抽检结果依法公示并督促问题企业整改。2024年查处电动自行车认证认可案件30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3起。2025年查处违法经营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电动自行车2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专题培训,组织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全员学习,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通过 “12315”等渠道积极参与监督。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跨领域专项整治,打击线上线下非法改装链条。
三是推进智慧监管。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一车一码”溯源体系,实现生产、销售、维修全流程可追溯。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动态更新监管台账,加强风险监测计划落实,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李永祥
联系电话:0552-8855921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