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号议案的答复
王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种植用地灌溉与排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怀远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5.4万亩,建成面积约占耕地总量的88%。建成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为我县粮食生产连续“二十一连丰”奠定有力的物质基础。
二、针对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5年我县结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4号)等上级农田建设管护规定和我县农田建设实际情况,修订《怀远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明确管护原则范围,基本原则是县负总责、部门协调、乡镇落实、村为主体、群众参与;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管护范围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设施。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聚焦农用机井等灌溉建筑物的使用及维护问题,指导各乡镇落实管护职责,组织农技、农机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针对机井淤塞、水泵故障、电路老化等问题做好技术宣传指导,通过对轻微淤塞的机井,采用高压冲洗、清淤等方式恢复功能,对损坏、破损的机井及设备,进行更换、加固措施,延长使用寿命。共维修1317眼农用机井,疏通沟渠627公里,排水沟85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在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摸排,并整改维修。强化建后管护,提高工程效能,进一步巩固农田建设成果,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顾彬
联系电话:8212099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