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2 08:38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怀远县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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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县质量强、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为培育建设国家级质量强县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通过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怀远品牌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特色区域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监管体系更加科学高效。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质量经济效益质效双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质量标准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标准升级与新兴产业标准创新协同发展。

——产业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为抓手,培育怀远糯米”“怀远石榴等特色产业。创新政府建机制、协会搭桥梁、机构强支撑、展会促贸易质量治理模式,建设加工产业园区、质量检测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夯实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品牌培育机制,开展品牌培育活动,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与知名度。

——服务质量水平迈向卓越:系统性推进各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全方位实现质量升级。聚焦农副产品食品质量,强化全链条质量管控,扩大安全优质供给;推动消费品质量标准从生产端向消费端适配转型。发展高端制造业,推动工业品、消费品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升级。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实施全过程质量管控。提升生产服务专业化、生活服务品质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

——质量基础设施坚实完备:加大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核心领域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协同发展格局。重点提升关键领域计量基准标准研制能力,完善先进标准体系,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支撑,打造一站式集成服务平台,赋能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协同提升。

——绿色质量发展生态协同: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发挥质量要素对绿色发展的赋能作用,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加快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推广绿色设计、制造、建造,完善绿色消费促进制度,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质量安全保障坚实稳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持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重点品类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工业产品源头管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整治消费市场秩序,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全民质量共治多元协同: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构建法治为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强化基层治理效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依托全国质量月、区域展会经济等平台,开展全民质量行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培育特色质量文化,营造全社会共促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强化重点产业基础支撑。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四链融合布局,不断提升中高端和新兴产业集群质量优势。以怀远糯稻、石榴等特色产业为抓手,制定一业一策质量提升专项方案,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全链条,系统推进产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和高端化升级,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2.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名牌、质量奖、质量信用企业和规模以上或获证企业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加大首席质量官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强化岗位培训,增强首席质量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首席质量官在企业质量管理、质量安全决策中一票否决权,保障其参与政府质量政策研讨、质量活动交流等权利。实现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不低于60%,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聘任率达30%以上。

(二)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3.打造特色农产品质量标杆。健全完善农业全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种养环节标准化管理,严格把控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确保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优做强高端糯米制品、优质石榴酒、石榴籽深加工等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一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品牌,提升怀远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4.推动工业产品产业升级。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产业集群,培育汽车零配件、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5.优化消费品质量供给。强化消费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质量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加强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质量安全隐患。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6.聚焦重点工程质量。加大对水利和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实施水利安徽战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洪除涝和供水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管理制度,构建覆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体系,确保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单位水利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

7.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拆迁安置房管理,全面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100%。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分户验收率、执行率双 100%,切实保障群众住房质量安全,提升居住品质。

8.提升服务质量供给。建立健全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加强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机构培育。在商贸、旅游、金融、电信、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以评促改、以评提质,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确保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

(四)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9.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保障加大对工业产品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核心领域资金投入,完善计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企业计量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先进的计量技术和设备,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的计量支撑。建立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平台,满足主导产业发展需求。

10.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和机构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快形成领先一批、新制一批、达标一批、贯标一批的标准发展格局,培育一批标准领跑者企业。支持企业紧贴产业链、供应链,提出标准项目建议,参加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将创新和管理实践成果转化为先进技术标准。

11.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广泛运用,加强省级农副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站,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与产业园区、产业链发展的精准对接,为产业升级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质量技术服务保障。

(五)推进绿色质量发展

12.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体系、节能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碳标签等制度实施。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推动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3.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度,持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做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确保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14.保障药品安全可靠。持续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推动药品追溯体系使用,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15.筑牢产品质量屏障。建立健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召回、整改等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县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16.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应急预案且运行良好。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制度。

(七)培育质量文化

17.加强品牌培育建设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挖掘县域特色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地方特色的知名品牌。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质量品牌高地。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维权活动。

18.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强县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基层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县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专班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强化跨部门协同。各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精准制定并出台质量提升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创新实践,对荣获质量荣誉的企业实施奖励激励在品牌培育、质量评价、技术帮扶等环节,向培育建设单位倾斜资源,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财政部门统筹资金保障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统计部门围绕质量强县建设目标,细化统计指标,为培育工作提供数据资源支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主责、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格局。对方案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措施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媒体引导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培育建设工作成效,建立健全监督指导机制,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培育建设质量强县的良好氛围。

 

附件:1.怀远县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专班人员名单

2.怀远县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怀远县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

专班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

高东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召集人:

 

县政府副县长

   人:

赵瑞冲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维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

梅向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德举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

 

邹晓磊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靳玲玲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胡兆灯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江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杨劲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洪响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常兆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志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士东

县水利局局长

 

赵允辉

县商务局局长

 

吴梅艳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肖家浩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葛素玲

县统计局局长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骆奥博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王善飞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双喜

县税务局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刘维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专班及办公室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变动的,应及时确定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


附件2

 

 

 

怀远县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培育建设内容

培育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强化重点产业基础支撑。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四链”融合布局,不断提升中高端和新兴产业集群质量优势。以怀远糯稻、石榴等特色产业为抓手,制定“一业一策”质量提升专项方案,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全链条,系统推进产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和高端化升级,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1.1

制定产业融合规划,统筹协调 “四链” 融合布局,提升中高端和新兴产业集群质量优势

县发展改革委

1.2

对怀远糯稻、石榴等特色产业,制定“一业一策”质量提升专项方案,推动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升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培育重点产业链。

县农业农村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3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名牌、质量奖、质量信用企业和规模以上或获证企业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加大首席质量官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强化岗位培训,增强首席质量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首席质量官在企业质量管理、质量安全决策中的“一票否决”权,保障其参与政府质量政策研讨、质量活动交流等权利。实现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不低于60%,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聘任率达30%以上。

2.1

全面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名牌企业、质量奖企业、质量信用企业和规模以上或获证企业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2.2

推动名牌、质量奖、质量信用企业和规模以上或获证企业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3

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2.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3.打造特色农产品质量标杆。健全完善农业全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种养环节标准化管理,严格把控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确保初级食品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做优做强高端糯米制品、优质石榴酒、石榴籽深加工等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一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品牌,提升怀远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1

健全完善农业全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种养环节标准化管理,严格把控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确保初级食品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稳定在 96% 以上。培育一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品牌

县农业农村局

3.2

推动高端糯米制品、优质石榴酒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3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推动工业产品产业升级。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产业集群,培育光伏、电池、数字终端、半导体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4.1

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产业集群,培育重点产业链。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2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县科技局

4.3

培育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组织企业争创省、市级政府质量奖励。

县市场监管局
相关成员单位

4.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优化消费品质量供给。强化消费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质量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加强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质量安全隐患。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

5.1

强化消费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质量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

5.2

引导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等生产模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3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6.聚焦重点工程质量。加大对水利和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实施“水利安徽”战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洪除涝和供水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管理制度,构建覆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体系,确保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 100%,单位水利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 100%。

6.1

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管理制度,确保确保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工程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 100%。

县交通运输局

6.2

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实施 “水利安徽” 战略,构建工程质量管控体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水运工程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 100%,单位水利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 100%。

县水利局

6.3

在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手探索、研 究、推动针对保障设备制造、安装、运行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6.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拆迁安置房管理,全面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100%。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分户验收率、执行率双 100%,切实保障群众住房质量安全,提升居住品质。

7.1

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确保节能设计标准率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

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分户验收率、执行率双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3

推进采纳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在相关文件中体现 提升住宅居住性能要求。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提升服务质量供给。建立健全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加强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机构培育。在商贸、旅游、金融、电信、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以评促改、以评提质,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确保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

8.1

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县餐饮、旅游、政务、金融等服务行业树立标杆示范点。

县市场监管局
相关成员单位

8.2

负责本行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与满意度调查,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确保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均达到 80% 以上。

县商务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8.3

消费者对服务业满意度连续3年不断提高,或消费者投诉率连续3 年不断递减。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8.4

培育驰名商标称号1个或县级以上政府质量奖1个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

8.5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9.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保障。加大对工业产品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核心领域资金投入,完善计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企业计量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先进的计量技术和设备,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的计量支撑。建立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平台,满足主导产业发展需求。

9.1

加大对工业产品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核心领域资金投入规划。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9.2

完善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与完善适应怀远经济发展需要的计量标准体系。

县市场监管局

9.3

列入强制定检目录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

县市场监管局

9.4

年度能源消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符合 GB17167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

9.5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和机构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快形成“领先一批、新制一批、达标一批、贯标一批”的标准发展格局,培育一批标准“领跑者”企业。支持企业紧贴产业链、供应链,提出标准项目建议,参加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将创新和管理实践成果转化为先进技术标准。

10.1

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引导标准制修订

县市场监管局

10.2

规模以上企业主要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协同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培育标准“领跑者”企业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0.3

农业标准化普及率达到30%。

县农业农村局

10.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广泛运用,加强省级农副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站,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与产业园区、产业链发展的精准对接,为产业升级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质量技术服务保障。

11.1

推动 “一站式” 服务平台运用

县市场监管局

11.2

加强省级农副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站, 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1.3

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站、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作用

县市场监管局
县科技局

11.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绿色质量发展

12.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体系、节能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碳标签等制度实施。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推动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12.1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推进相关制度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12.2

协同推进绿色发展相关政策实施

县发展改革委

12.3

推动企业绿色化转型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2.4

在资源规划方面支持绿色发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5

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发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6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社会民生治理

13.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度,持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做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确保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13.1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13.2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相关成员单位

13.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认真按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相关成员单位

13.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保障药品安全可靠。持续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推动药品追溯体系使用,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14.1

负责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县市场监管局

14.2

协同推进药品安全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

县医保局

14.3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筑牢产品质量屏障。建立健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召回、整改等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县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15.1

建立监测抽查制度,监管产品质量,处置不合格产品,确保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县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

15.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获证率100%。

县市场监管局

15.3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6.1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应急预案且运行良好。

县市场监管局

16.2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

县市场监管局

16.3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 设备一岗双责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七)培育质量文化

17.加强品牌培育建设。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挖掘县域特色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地方特色的知名品牌。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质量品牌高地。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维权活动。

17.1

制订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品牌战略计划,培育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县市场监管局

17.2

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挖掘特色资源,宣传推广品牌,保护维权

相关成员单位

17.3

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质量品牌高地。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维权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

17.4

全县每亿元GDP拥有省名牌产品称号数量居全省县级前列。

县市场监管局

17.5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强县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基层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开展“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

18.1

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构建共治格局,开展主题活动

县委宣传部

18.2

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实施。各位成员单位在网站进行长期宣传。

县市场监管局
各成员单位

18.3

开展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18.4

配合落实辖区内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健全组织领导

19.制定并出台培育建设国家级质量强县工作方案。

19.1

拟定怀远县开展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方案。

县市场监管局

19.2

全年召开1-2次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专班召集人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安排部署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重点事项,提出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

20.为实施工作方案、培育建设质量强县提供经费保障

20

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保障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经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

县财政局

21.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

21.1

成立怀远县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由县长担任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召集人。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1.2

乡镇、县开发区成立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负责、定期召开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会议。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完善工作机制

22.县政府组织召开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动员会。

22

县政府组织召开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动员会。

县市场监管局
各成员单位

23.将质量工作纳入乡 镇、县开发区的绩效考核

23

将质量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并开展考核。

县目标督查考核中心
县市场监管局

24.设立县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重视质量工作

24

开展怀远县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各成员单位

25.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管理体系

25.1

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25.2

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25.3

建立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相关成员单位

26.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26.1

建立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协作机制及对执法机构编制经费的保障措施;建立起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及落实措施;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每年定期开展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的专项执法整治;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及执法措施;建立质量安全违法的执法联动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等相关成员单位

27.定期分析县域质量状况,为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7.1

定期分析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与发展前景,发布《怀远县质量状况报告》。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成员单位

27.2

发布质量分析报告或监督抽查合格率、质量损失率等重点质量指标 1次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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