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推行“721”工作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怀远县推行“721”工作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1月28日
怀远县推行“721”工作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怀远县优化营商环境(2.0版)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动执法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执法方式从“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型,构建“主动服务+规范管理+执法兜底”的行政执法新模式,为打造“迎客兴怀•远来近悦”营商环境品牌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强化服务引导,推动70%问题靠前解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普法宣传、行政指导、风险提示融入执法各环节,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执法开放日”等活动,在项目引进、企业设立等环节提前介入,提供法律风险提示与合规指导。要优化执法方式,推行“执法先普法、查处先沟通”,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要提升政务效能,优化涉企政务服务,落实“拿地即开工”“一网通办”,推动“政策直通车”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编制并动态更新《企业常见违法风险点行政提示单》,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入企走访等一次性送达企业。要精准事前辅导,对新技术、新业态、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必要时组织行业专家、法律顾问提供合规体检。要创新监管模式,推行“信用+监管”,对连续三年无违法记录且及时整改问题的企业,除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日常检查。
(二)规范管理行为,实现20%问题柔性处置。各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容错纠错程序,设置合理整改观察期。要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综合查一次”有机融合,制定并动态更新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切实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县司法局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同一市场主体年度现场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检查结果部门互认、社会公开。要规范执法全过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与公示要求,推行“讲好第一句话、做好第一个动作、规范第一道程序、做好第一次宣传”的“四个一”执法规范,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强化依法分类处置,针对自查未改或轻微违法情形,直接制发《行政指导书》,引导主体主动纠正问题;针对行业共性问题,制发《约谈通知书》,组织相关主体集中约谈,统一规范整改标准;针对已整改事项,制发《整改复查书》,对整改成效进行正式确认,闭环管理整改流程。
(三)严格执法兜底,严控10%问题依法惩处。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设立的执法事项,结合实际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市场主体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有条件的部门可以梳理减轻、从轻处罚等事项清单,应及时面向社会公开。要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对危害公共利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从严查处。要实行“裁量三公开”,裁量前评估违法情节,裁量中说明理由,裁量后公开结果,确保过罚相当、同案同罚。要完善事后监管,执法机关应在涉企案件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15日内,对涉案企业开展回访,听取意见、指导信用修复;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到位、问题不反弹。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1月)。印发县级工作实施方案,各行政执法单位同步制定本领域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全面梳理本单位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推广实施阶段(2025年12月起)。各执法单位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建立工作台账,按月向县司法局报送进展情况。县司法局牵头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6月前)。全面总结“721”工作法推行以来的实践成果,梳理典型经验,提炼创新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模式,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按时报送工作总结至县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执法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721”工作法推进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721”工作法推进情况纳入全县依法行政目标完成率考核,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三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怀远发布、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广泛宣传“721”工作法的典型案例和成效,组织开展“执法体验日”“企业评执法”等活动,增强社会认同感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附件:怀远县推行“721”工作法工作专班
附件
怀远县推行“721”工作法工作专班
组 长:戴 鹏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杨 光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汪平安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杨为红 县发展改革委党委委员
刘 伟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柯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
邢化超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俊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巨鹏飞 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梅 杰 县司法局副局长
胡兆灯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计 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刘 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溪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志水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浩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 黎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培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 涛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家琳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王月坤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 欢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士龙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瑞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沈洪根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
韩 军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玉彪 县消防救援局防火参谋
梅士贝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郭逸峰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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