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节 规划编制目的和任务 1
第二节 规划依据 2
第三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3
第二章 规划背景 4
第一节 区域概况 4
第二节 土地利用状况 4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三章 规划目标 8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8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9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0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原则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0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
第五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6
第一节 耕地保护 16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17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20
第一节 城镇村用地安排 20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0
第三节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22
第四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23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4
第一节 加强生态安全用地保护 24
第二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4
第三节 落实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 25
第四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途径 26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9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29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30
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0
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 31
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2
第六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2
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 33
第九章 土地综合整治 34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 34
第二节 土地开发 35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5
第四节 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措施 36
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8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38
第二节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39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
第一节 行政措施 41
第二节 经济措施 41
第三节 技术措施 42
第四节 政策措施 42
附 则 43
附 表 44
前 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怀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怀远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基于《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控制指标,在前期研究和《怀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的基础上,编制了《怀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怀远县土地资源供需状况出发,明确了规划期间怀远县土地利用战略目标,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强化了土地利用空间管制,统筹安排了各行业、各区域用地尤其是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突出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集中体现了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是指导怀远县未来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怀远县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制定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土地资源用途管制制度,保障蚌埠市怀远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节 规划编制目的和任务
一、 规划编制目的
为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将非农业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努力实现宏观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有计划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结合怀远县土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特编制本规划。
二、 规划编制任务
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怀远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潜力、土地供需趋势进行分析,确定土地保护、整理、复垦、开发的任务;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城镇建设用地、重点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的规模和范围,并将规划的主要指标分解到乡(镇、农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空间,制定土地用途分区控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策略,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为怀远县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二节 规划依据
一、 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 行政规章、文件
(一)《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二)《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
(四)《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三、 技术标准
(一)《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三)其他有关相关行业规范
四、 其他资料
(一)《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怀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三)《怀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四)《怀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五)怀远县村庄布点规划及交通水利等相关规划
(六)前期调研工作成果、收集的相关资料等
第三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一、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
基期年为2005年;
目标年为2020年。
二、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怀远县所辖全部土地,面积为238260.42公顷,共10镇9乡和省属龙亢农场,即:城关镇、马城镇、河溜镇、古城乡、龙亢镇、兰桥乡、褚集乡、徐圩乡、淝河乡、唐集镇、淝南乡、魏庄镇、万福镇、常坟镇、鲍集镇、陈集乡、双桥集镇、找郢乡、荆芡乡、龙亢农场。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怀远县地处皖北、淮河中游,始建于1291年,位于东经116°43′-117°19′、北纬32°42′-33°19′,全县东接蚌埠市淮上区、禹会区,西与蒙城县和淮南市潘集区接壤,南依凤台县和淮南市大通区,北界濉溪县、宿州市埇桥区和怀远县。2005年,全县辖19个乡(镇)1个省属农场,365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27.7万人,城镇人口39.59万人,城镇化率为31.0%;职工年平均工资9700元,年均增长12.4%;农民人均纯收入2760元,年均增长6.1%。全年完成生产总值65.23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24.1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8.6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2.4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5119元,2005年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9.8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21.3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14亿元。
第二节 土地利用状况
一、 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底,全县土地面积238260.42公顷。农用地面积189875.54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9.69%(其中耕地150492.51公顷,园地面积为962.29公顷,林地面积6034.88公顷,其他农用地32385.8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28627.7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02%(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906.02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1234.51公顷,特殊用地面积为58.69公顷,交通用地面积为1751.5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676.96公顷);其他土地19757.1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9%(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050.44公顷,水域面积17706.67公顷)。
二、 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长期以来,该地区农村居民点建设缺乏规划,处于自发状态,形成了农村居民点松散式分布格局,只注重外延发展,内部挖潜不够。新增农村居民点后又未能及时整理出老宅基地,致使居民点用地面积呈现逐步上升局势。2005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21234.51公顷,农村人口为1142597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85.84平方米。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每年部分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但农民进城后,空置的宅基地没有进行复垦,土地资源利用粗放、浪费严重。
(二)土地后备开发资源有限。怀远县属于淮北平原区,耕地资源十分丰富,经过怀远人民多年的开发利用,易开发耕作的其他土地已开垦殆尽。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总量为19757.11公顷,多为沿河、沿湖和地势坡度较大的区域,大部分为生态水源保育区和水土流失保护区,后备开发资源不足。
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耕作层恢复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可整理潜力十分可观,若能投入资金进行整理,将大大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受到资金和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等因素影响,农用地整理与村庄整理实施难度较大。
(三)防洪排涝能力有待提高。全县众多的河流在滋养土地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水患,每至多雨季节,淮河、涡河和天河等河流及其支流水位大幅度上涨,严重威胁沿岸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调查,全县因水患需搬迁有12029户35532人,涉及到13个乡(镇)68个行政村,搬迁任务繁重。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 机遇
(一)土地管理政策日益完善。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完善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土地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外部环境逐渐改善。国家继续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深入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皖北沿淮地区发展的重大决策,为怀远县发展带来了宝贵机遇。同时,蚌埠市大力推进大建设、大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大蚌埠都市经济圈,推动形成大建设、大服务、大辐射的发展格局,将有效促进怀远县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改变,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契机。
(三)内部优势逐步凸现。怀远县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紧邻长三角经济区,与皖江城市带相连接,享受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承接优势明显;具有明显的交通优势,206国道、307省道、225省道及合徐、界阜蚌、蚌宁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淮河、涡河等九条河流并列其间,距蚌埠机场仅10余公里,津浦铁路从东侧经过,京沪高铁、京福高铁等快速通道和高速公路连接线即将建成使用;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人力、土地、水资源、煤炭、农产品、石灰石、镍铁等资源比较丰富;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不锈钢、硅材料、机械电子、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初具规模,正在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园区各具特色,具有较强的承载能力,为怀远县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 挑战
(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未来一段时期内,怀远县将迎来人口增长高峰、城镇化提升高峰、工业化发展高峰,土地供给压力增大。土壤污染、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等、生态环境约束大,制约了全县耕地资源补充的能力,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淮干河道整治、涡河河道整治、荆山湖行洪区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X046、S225和S307等交通用地改扩建,唐集煤矿、马城磁铁矿、焦大郢铁矿和孝仪产业园等能源资源开采加工建设,使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需求量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全县后备土地开发资源有限,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巨大压力。
(三)协调区域土地统筹利用任务艰巨。上轮规划期内全县城镇化率有了较大提高,大量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生产生活,但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并未相应降低。居民点用地零星、分散,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复浪费,城乡建设用地亟待统筹协调。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针对怀远县的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协调保护农用地与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关系,突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重点安排好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积极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重点发展规模较大的建制镇,体现节约集约用地以及“三个集中”的要求。
一、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尤其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功能,积极推动建设用地的空间整合,制定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控制体系,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土地增量供给和存量挖潜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和城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盘活土地资产,提高怀远县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
四、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建立基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体系。积极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 总量指标
规划期内,必须确保耕地总面积在152639.92公顷以上,园地面积不低于719.58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5036.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5865.75公顷。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081.9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051.3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249.40公顷以内。
二、 增量指标
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780.1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499.02公顷,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1027.74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3348.28公顷。
三、 效率指标
规划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控制在100.37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原则
一、 优先安排农业用地。
二、 农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
三、 非农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原材料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四、 一般建设用地按产业政策安排。
五、 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节约和集约利用。
六、 林牧渔业用地扩展应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水、废滩地,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用地外,其他均不得占用耕地。
七、 建设用地需扩展应尽量占用劣等地,特别应控制占用耕地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用地。
八、 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 农用地结构调整
全县2005年农用地面积189875.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69%。到2020年农用地总量控制在190329.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88%。
(一)耕地。全县2005年耕地面积150492.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16%。
规划期内,耕地净增加2147.41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6252.17公顷,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等减少耕地4104.76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2639.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06%;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5865.75公顷。
(二)园地。全县2005年园地面积962.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0%.
规划期内,园地净减少242.71,其中农用地整理及建设占用减少的园地面积为242.71公顷,期内园地不增加。到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为719.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
(三)林地。全县2005年林地面积603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
规划期内,林地净减少998.25公顷,其中生态退耕、土地整理及开发增加林地1835.78公顷,农用地整理及建设占用减少林地2834.03公顷。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5036.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
(四)其它农用地。全县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3238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6%。
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净减452.32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其他农用地5425.69公顷,农用地整理及建设占用减少的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878.01公顷。到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1933.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0%。
二、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全县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28627.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2%,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量30081.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3%。
(一)城乡建设用地。全县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314.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1%,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051.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7%。
1.城镇工矿用地。全县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906.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0%。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建设用地整理增加城镇工矿用地1745.22公顷,通过工矿复垦及建设用地整理减少城镇工矿面积为401.84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24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
2.农村居民点用地。全县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1234.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1%。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整理增加农村居民点461.64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整理减少农村居民点1894.16公顷。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9801.99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8.31%。
(二)交通用地。全县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1751.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4%。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整理增加交通用地1149.60公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减少151.58公顷。到2020年全县交通用地总规模为2749.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
(三)水利设施用地。全县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676.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整理增加水利设施用地798.85公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减少水利设施用地267.89公顷。到2020年,全县水利设施用地为4207.92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1.77%。
(四)特殊用地。全县2005年特殊用地面积5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特殊用地16.43公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减少2.12公顷。到2020年,全县特殊用地为73.00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三、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全县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19757.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9%。
规划期内,其他土地不增加,通过其他土地开发减少1908.28公顷。到2020年其他土地17848.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49%。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城镇体系布局
坚持突出重点、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发展思路,构建“两核三轴”的城镇体系,规划以城关镇和马城镇为核心,以由206国道、京台高速怀远段公路交通干道串联成的怀(远)鲍(集)发展轴,包括陈集乡、鲍集镇、古城乡、城关镇和马城镇等城镇;由307省道、南洛高速怀远段串联组成的怀(远)龙(亢)双(桥集)发展轴,包括双桥集镇、龙亢镇、河溜镇和龙亢农场等城镇和由225省道串联组成的怀(远)唐(集)发展轴,包括万福镇、唐集镇、常坟镇、荆芡和找郢乡等城镇,集中产业发展空间,建立全县综合型、工贸型和旅游型城镇发展空间体系。
二、基础设施布局
完善县域交通网络建设,构建公路、铁路和水运布局合理,客货运畅通的现代化全面的运输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形成多层次、高效能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充分发挥公路交通体系功能。以京台高速怀远段、南洛高速怀远段为公路主骨架,承担国境运输和对外运输的功能;以206国道和307、225省道为通道连接县城和重点乡(镇)等;加强乡(镇、农场)之间联系,新建西线(经过陈集、龙亢、徐圩、万福、唐集、常坟等乡(镇))和东线(经过陈集、魏庄经梅桥接307省道)两条县道,破解县域内南北城镇被河流自然阻割联系不便的难题;实施307省道城关段向北移,结合芡淮新桥局部改线225省道,新建凤阳至潘集区公路怀远段;修建绕城公路、健康路、环山路和乳泉大道等中心城区道路,逐步形成城区方格网道路系统;改善农村公路路面状况,逐步向网络化方向发展。
逐步提高全县铁路交通运输能力。结合蚌埠市铁路发展规划,兴建凤阳西泉至淮南架河铁路联络线(经过马城镇、常坟镇、唐集镇)和淮北青龙山至淮南铁路联络线(经过双桥集镇、陈集乡、龙亢镇、龙亢农场、徐圩乡、万福镇、兰桥乡和唐集镇),新建淮海铁路怀远段,带动沿线农业地区的经济转型和发展。
充分利用全县丰富的水运资源。结合淮河航道工程提升怀远县水运能力,新建涡河北岸三桥东侧渔港码头和西部工业仓储区货运码头,完善疏港交通和货物水陆联运道路。
提高和强化全县防洪排涝能力。实施淮北大堤荆郭段加固、涡河左右堤除险加固、涡河下段除险加固、县城防洪工程等淮干河道整治;黄苏段退堤、塌荆段加固;完成荆山湖和汤渔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增强芡河、北淝河中游上段、北淝河下游、泥黑河、澥河等防洪排涝工程,加强沿淮湖洼地综合整治。
完善县域电网体系,改造现行通信线路、设施。新建骑龙、康郢、涂山220 KV变电站;新建团结500 KV变电站;新建孝仪、榴城200 KV变电站,新建龙亢、陈郢、双桥、鲍集、河溜110 KV变电站;新建魏庄、兰桥、万福35 KV变电站。
三、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
严格落实《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怀远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结合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调整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全县各乡(镇、农场)均布局基本农田,其中以淝河两旁鲍集镇、龙亢镇、双桥集镇、魏庄镇等乡(镇)境内的连片耕地和芡河两旁河溜、唐集、万福、常坟、马城等镇境内的连片耕地为主。城关镇、怀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地区的核心区域原则上不划定基本农田。
四、工业总体用地布局
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集聚,扶持重点能源项目建设。规划期内强化怀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城经济开发区、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度,保障唐集煤矿、马城磁铁矿和焦大郢铁矿开采项目科学合理用地。
五、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结合《怀远县村庄布点规划(2009-2020年)》,对全县农村居民点采用集中布局和就地安置等方式撤并,对沿淝沿芡等河道低洼区洪水位以下的村庄进行集体搬迁、人口规模低于200户的村庄和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村庄(包括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匮乏且修建困难的村庄;位于水源地、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的村庄;地方病高发地区的村庄)及重点建设项目占地或压占矿产资源的村庄、位于城镇内部和近郊逐步与城镇相融合的村庄、地域空间上接近且逐渐融为一体的村庄等逐步集中规整,规划将现有2200个村庄归并为726个,规划人均居民点用地100平方米,配套完善道路交通、供电通讯、水利、能源、给排水、环保环卫和综合防灾设施等基础设施。
第五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耕地保护
一、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一)严格控制非农业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尽量避让基本农田的原则,强化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27.74公顷以内。
(二)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据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和地力的前提下,鼓励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
(三)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二、 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规划期内怀远县耕地保有量较2005年有所提高,再加上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任务非常艰巨。如何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及建设占用耕地补充任务,结合全县经济、社会、技术水平和规划期间可能投入规模等因素,确定2020年需确保补充的耕地面积为3348.28公顷。耕地补充途径为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
(一)土地开发。规划到2020年,确保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面积为250.15公顷。重点开发区域包括马城镇、河溜镇、常坟镇、古城乡、兰桥乡等乡(镇),开发对象为荒草地、滩涂和苇地。
(二)土地复垦整理。规划到2020年,通过土地复垦整理补充耕地的面积为3098.13公顷。重点复垦整理区域为淝河乡、万福镇、徐圩乡、双桥集镇等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区。
三、 稳步提高耕地质量
制定补充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耕地动态巡查和质量监测体系,通过“金土地”工程、农田节水等重大工程实施,培肥耕地,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加快农业技术服务产业,加强测试手段、监测网络等服务体系建设。综合配套农业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安排作物种植比例,通过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使耕地用养适度,质量不断提高。
四、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全面保护全县所有耕地、宜耕后备耕地资源,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农田。规划期内,安排为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在按规划使用之前,严格撂荒和改变用途。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制度,土地整治补充的耕地应及时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集体土地所有权耕地分类数据及图斑面积为依据建立耕地保护台账,按照县、镇(乡)、村、组四级建立,载明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等级、地块数量、地块编号、图斑号、图幅号,以及补贴标准、金额等。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一、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不低于原有质量等级。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和水田,建设优质耕地和水田集中区。
二、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2005年,怀远县基本农田保有量为135865.75公顷,基本农田在全县各乡(镇、农场)均匀分布。
根据《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指标,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即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仍为135865.75公顷,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52639.92公顷。适当减少城关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其余各乡(镇、农场)根据其现有耕地面积比例适当分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根据怀远县耕地实际情况,结合规划期内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为城镇建设预留足够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现状不适宜的基本农田进行调出,对那些位置较远、耕地质量较好的区域尽量划为基本农田,对其进行保护并提高耕地质量,使其成为优质农田。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为现状在城区、镇区及开发区周边且下步规划为建设用地或不宜作为基本农田的区域;调入的基本农田主要是近年整理复垦开发出来的优质耕地及需进一步改造提高质量的中低产田。
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三、 加大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一是要建立稳定的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要把土地整治尤其是农田整治项目优先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聚合相关部门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加强粮食主产区的基本农田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引导整备区内建设用地等其它土地逐步退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高标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三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共同做好基本农田的质量建设和管理,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第一节 城镇村用地安排
一、 城镇用地规模安排和空间布局调控措施
到2020年,怀远县城镇用地规模将达到2450.93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1645.62公顷。
规划期内,为确保怀远县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新增城镇规模主要布局在经济开发区。
二、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调控措施
到2020年,怀远县农村居民点规模减少为19801.99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1432.52公顷。
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县各乡(镇、农场)均安排实施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
规划期内,推进农民适度向中心村集中,防止大拆大建,维护农民权益。积极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根据《怀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怀远县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期内全县社会经济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将怀远县城打造成“蚌埠沿淮城镇带的次中心城市,以工贸和旅游业为主导综合发展的山水城市”。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的主要方向为:“北进、西拓、南止、东控”。根据县城地域自然特色形成“组团式开敞式”的空间结构形态,依靠县城内的三条河流和荆山涂山,形成群山环抱,碧水环绕,山水城林、交相辉映,“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独特的城市环境。
按照土地用地用途管制的不同程度和方向,结合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一、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城乡建设用地。全县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3051.39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应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原则,依照规划指标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规模和时序。
(二)在建设用地安排中,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量,有序控制城镇用地扩张方向,合理安排工矿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三)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调整城镇用地空间布局,但其调整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城镇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与城镇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为城市用地扩展提供了一定的弹性,合理疏导城市未来的潜在发展,面积约为4610.28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面积约为202364.35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涂山大禹文化旅游核心区、石榴保护区、荆山湖蓄滞洪区等,面积约为8234.40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三节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怀远县规划期内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包括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项目。
一、 交通用地
芡河桥兴建涉及S225改线及接线工程25.00公顷;S307改线40.00公顷;X046改扩建5.00公顷;兴建凤阳西泉至淮南架河铁路线50.00公顷,淮北青龙山至淮南铁路联络线20.00公顷,蚌怀高速公路连接线160.00公顷,怀远县南北公交枢纽中心7.00公顷等。
二、 水利设施用地
淮北大堤饶荆段改建18.00公顷;新建荆山湖常坟永西排涝站2.00公顷等。
三、 电力设施用地
孝仪200KV变电所,占地2.70公顷;魏庄镇、万福镇、唐集镇、找郢乡等乡(镇)35KV变电站,用地2.70公顷;城关镇和涂山220KV变电站2.00公顷。
四、 矿产资源项目用地
马城磁铁矿22.00公顷;唐集镇煤炭开采加工113.00公顷等。
第四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根据《怀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怀远县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期内全县社会经济将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老城改造提升、新区建设以及山水景观营造,建成集居住、工贸和旅游服务业为一体的蚌埠市次中心城市。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经济社会人口承载能力,形成全县经济核心,辐射带动各乡(镇、农场)发展。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417.49公顷。规划区内建设重点区域包括老城区和涡北新区。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以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建设与预防并重,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构建怀远县完善的生态空间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降低或避免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建设环境友好的生态模式。
第一节 加强生态安全用地保护
生态安全用地是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保障,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地带。加强生态安全用地的保护,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区的建设、生态廊道的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怀远县应加强石榴品种保护区建设,改善保护区自然景观结构,开展生物资源、生态系统类型考察,保持区内生态景观特色,加强管理体系建设,禁止过度开发,保护动物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
二、 推进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区建设
主要涉及到怀远县甚至蚌埠市域内的水源涵养区,包括:四方湖水源涵养区、芡河水源涵养区和涡河水源涵养区。
第二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 态农业、观光农业用地模式
以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农业生产中实行减少化肥、农药投入,种植与养殖结合,废物资源化的用地模式。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 城镇建设节约集约利用模式
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总结推广节地新技术。营造居住环境优良、配套设施完善、绿化水平高的住宅小区;强化地区性服务设施的中心作用,发挥不同类型公共设施用地的联合作用。
三、 江河湖泊区用地模式
江河湖泊周边土地利用的重点是涵养水源,坚持生态控制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积极开展采矿破坏地生态修复;保护和营造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
第三节 落实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
一、 水源地、湿地保护区
划定淮河、涡河、芡河、茨淮新河、北淝河、北澥河、四方湖、荆山湖和汤渔湖等水源保护区以及周围一定范围为水源涵养区。大力完善水源地及上游地区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水源地及湿地保护区。
二、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划定荆山-涂山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加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
三、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予以长期严格保护,不得随意征用或改作它用。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建房、堆放固体废弃物、开发,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应经法定程序报批调整。
四、 采矿区
对马城镇磁铁矿、唐集煤矿和焦大郢铁矿等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大矿山企业粉尘治理力度,推广采用新的设备和工艺,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
第四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途径
一、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作用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使本轮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能真正能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指导和控制作用。另外,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综合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加大对土地利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二、 通过土地整理促进生态环境建设
积极发挥土地整理在恢复和提高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通过土地整理造就良好的生态环境。在进行土地整理时,应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合理进行土地整理,在增加耕地面积和提高土地资源生产力的同时,切实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
三、 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方式
在规划期间,要逐步转变以往的土地利用方式,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方式。所谓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是指针对特定的地域单元,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及可持续利用土地为原则和目标的土地利用方式。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方式既要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又要保护和提高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功能,改善生态环境,做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具体表现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用地,科学配置、合理布局各类用地,防止土地污染,改善土地质量,保护区域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的平衡,稳步推进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四、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在建设用地利用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注重绿化建设,保护绿地。合理调整企业用地布局,鼓励其向工业基地合理地集中布局,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另外,在招商引资时应避免低能高耗工业的入驻,促进产业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三废处理自觉性,并在技术、资金上予以一定支持;加强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具体管理方面,相关部门可制定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机制,以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综合采取经济、政治和技术手段,实行标准化管理。可通过税费优惠、技术帮扶等奖励政策,提高企业的环保积极性;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和生活排污、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监管好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利用,尽量减少旅游用地开发以及旅游观光过程中旅客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严格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走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五、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针对不同分区,切实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地改善生态环境。
对于允许建社区,要引导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对于有条件建设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其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真正适应本县经济发展趋势和实现生态保护。
至于限制或禁止建设区,要重点增强对其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引导限制建设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建设区域要依法严格保护,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
六、 加强环保意识宣传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全民工程,因此应当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可以通过媒体公益广告、告示牌、宣传册子、会议学习、学校教育等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从点滴做起,相互监督,积极举报生态破坏和污染行为,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土地用途分区是指依据本地的土地资源特点,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划土地用途分区的需求,按照统一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划分出的空间区域。以怀远县不同区域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以及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差异为依据,按照促进人口、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把怀远县划分为七个土地利用区,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的调控。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 分布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为152639.9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36446.76公顷,主要分布在常坟镇、鲍集镇、找郢乡、唐集镇、徐圩乡、淝河乡等乡(镇),将淝河两旁的鲍集镇、龙亢镇、双桥集镇、魏庄镇等乡(镇)和芡河两旁河溜、唐集、万福、常坟、马城等镇境内的连片耕地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二、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一、 分布
一般农地区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一般分布在耕地质量较差和城镇工矿建设发展区域周边,规划到2020年为54486.78公顷。
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河溜镇、怀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孝仪产业园和其他乡(镇、农场)镇区附近。
二、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一、 分布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包括现有的城镇、中心村及规划预留城镇、中心村、开发区等建设用地,用于城镇村建设需要而划定的土地功能区,包括怀远县中心城区、建制镇的建成区、农村居民点及规划的建设用地区域。到2020年,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规模控制在22252.92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00.37平方米以内。
二、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二)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
一、 分布
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包括怀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乡(镇、农场)产业园区以及唐集镇煤炭、马城磁铁矿、焦大郢铁矿、中联水泥项目等,总规模为798.47公顷。
二、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一、 分布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主要包括淮河、涡河、芡河、茨淮新河和四方湖等水源涵养区,荆山湖蓄滞洪区,唐集镇、马城镇等工矿开采区周边生态隔离带等区域,总面积约为7545.39公顷。
二、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六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一、 分布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该区具体包括涂山观光区、夏禹史迹游览区等,总面积约为689.01公顷。
二、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
一、 分布
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其中已划入其他用地区的林地除外。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为5036.63公顷。
二、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九章 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提供重要保障。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
规划期间,蚌埠市下达全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3348.28公顷。到规划期末,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将达到6252.17公顷。
一、 推进土地整理
(一)大力加强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切实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规划到202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为4909.88公顷。
(二)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要求,组织进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开展迁村并点、退宅还田。规划到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为135.42公顷。
(三)稳定和拓展土地整理投资渠道。积极支持“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投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推进土地整理产业化。
二、 加强土地复垦
(一)明确复垦补充耕地目标。加强对由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而压占、挖废、损坏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规划到2020年,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为133.90公顷。
(二)及时复垦废弃地。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工程和生物技术,恢复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结合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全面复垦工矿、水利和交通沿线废弃地。
(三)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法定义务。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复垦义务。
三、 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双桥集镇土地复垦,项目区面积约40.00公顷;徐圩乡土地复垦,项目区面积约7.00公顷;褚集乡土地复垦,项目区面积约23.00公顷;万福镇土地复垦,项目区面积约17.00公顷;河溜镇土地复垦,项目区面积约16.00公顷;魏庄镇土地复垦,项目区面积约29.00公顷;唐集镇土地复垦,项目区面积约17.00公顷。
第二节 土地开发
一、 明确开发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县通过其他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为1072.97公顷。
二、 促进开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规范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可行性研究。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确保被开发土地得到持续有效利用。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一、 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
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 挖掘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
规划期末,怀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为1432.52公顷。
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重点项目
褚集乡、陈集乡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试点,项目区面积约19.00公顷;找郢乡徐圩乡河溜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项目区面积约23.00公顷;魏庄镇 、万福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试点;项目区面积约45.00公顷;淝河乡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试点;项目区面积约48.00公顷;双桥集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试点,项目区面积约40.00公顷;兰桥乡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试点,项目区面积约22.00公顷。
第四节 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措施
一、 法律措施
贯彻执行《土地复垦规定》,建立和完善土地复垦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列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 管理措施
根据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开发治理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区域治理,集中连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承包管理,明确项目承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签订合同,明确承包者的责、权、利,做到定人员、定项目、定投入、定效益。
三、 经济措施
一方面,继续坚持实施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劳动积累制度,按照需要将农民义务工集中使用,依靠劳动积累,保证土地整理的劳力投入;另一方面,筹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用资金,在现有已经建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规模大小、效益好坏给予补助,逐步形成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不断加强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的力度。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农民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筹集资金、投资力承包土地整理、复垦开 发项目,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开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广泛投入为辅的机制。
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根据怀远县自然条件、区位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承载能力,按照全县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和功能区划,将全县土地利用区域分为三个区:即荆山、涂山土地利用区、沿涡淮河及河间平原农经土地利用区和县城中心城镇建设土地利用区,因不同分区乡(镇、农场)的自然环境背景、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各分区所在乡(镇、农场)的土地利用方向有较大的差异。
一、 荆山、涂山林果业土地利用区
荆山、涂山区域林地面积大,森林植物种类繁多,林木茂盛,植被良好,水土流失轻微,林业生产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成片的林木可以起到防风沙、固土的作用,鉴于全县的实际情况,主导用材林、经济林和观赏林以及石榴等果业发展。
二、 沿涡、淮河及河间平原农经土地利用区
河间平原包括县北部和西南部,其中包括包集、双桥两区和魏庄、淝河、亢龙、河溜、万福、唐集、常坟等区的一部分或大部区域,应在保证粮食稳定增产的前提下,扩大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和绿肥作物,大力发展以猪、牛、羊为主的畜牧业生产。
沿涡区包括县中、东部及沿四方湖和淝、芡河下游,包括龙亢、河溜、万福、常坟、荆山、魏庄等,应充分挖掘本农区自然资源潜力,全面发挥本农区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优势,大力发展养殖业和建好蔬菜、瓜果、石榴等商品性生产基地。
沿淮区位于县东南沿淮地带,包括常坟区大部,马城全区和唐集区的局部及马城农场等国营农林场地,应主要以畜牧业和粮食作物为发展方向。
三、 县城中心城镇建设土地利用区
县城中心城镇建设土地利用区位于县城及其周边。本区交通便利,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物流和商品集中之地,城镇和工业建设基础好,城镇化程度和土地利用效益较高,但存在建筑密度大和生态空间缺失等问题。
依据上述特征,重点搞好县城及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通过科学布局产业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县城品位和土地利用效率。结合优越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通过合理布局,建设工业集中区,形成以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矿产资源加工为辅的工业格局,并发展以物流、饮食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第二节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一、 农用地指标分解
结合各乡(镇、农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分布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布局,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园地面积、林地面积和牧草地面积等指标进行了分解。
(一)耕地保有量。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152639.92公顷,依据各乡(镇、农场)耕地面积和耕地补充潜力,结合全县建设用地结构及布局,确定各乡(镇、农场)耕地保有量(表6)。
(二)基本农田保护。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5865.75公顷,依据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的指标,按照耕地分布特点,在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的基础上,制定基本农田分解和补划方案,结合各乡(镇、农场)基本农田的调整空间,重新对辖区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和布局,确定各乡(镇、农场)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及布局(表6)。
二、 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指标分解
根据《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及占用耕地指标,结合怀远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各乡(镇、农场)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分解各乡(镇、农场)新增建设用地及耕地占用指标见表6。
三、 补充耕地指标的分解
依据“占一补一”的耕地补充原则,结合各乡(镇、农场)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确定各乡(镇、农场)耕地补充指标见表6。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行政措施
一、公众参与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确定和规划调整的公众参与制度,培养社会大众的公民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同时提供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机会,在规划编制完成时,对于公众参与情况要进行汇报和说明。规划结果应采取公示、听证等形式公布。
二、考核制度
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针对不同情况的明确制定出规定,并允许往年耕地补充的多余指标在以后年度中可以结转,以考核各地的占补平衡,并定期对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上级部门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
第二节 经济措施
一、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评价制度
对规划方案的建设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规划方案中各项建设所需投资总量测算和融资总量分析,评估规划方案的建设能力。结合规划方案的财务评价,分别估算怀远县中心城市建设、其它城镇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保护及整治等项目建设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投入成本,将估算出的建设项目在计算期内历年的效益与费用编入财务评价的基本计算报表。
二、 建立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土地交易制度
自然条件好、区位优势明显的土地尽量用于经济效益相对较高的行业,在规划施和管理过程中,怀远县应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凡是经营性用地大力推行招标、拍卖和挂牌等出让方式,严格限制协议出让和划拨用地的范围。
第三节 技术措施
创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创建动态监督制度。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来调控整个规划体系。积极探索并运用计算机及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分析、调控系统,及时地提供最新的资料,了解规划最新的实施动态,对不按规划用途利用土地的要及时制止,严重违反规划的要依法查处。
第四节 政策措施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自然保护区规划管理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为依据,对《规划》的执行建立政策约束,为管理和实施规划提供论证。
附 则
《规划》由文本、说明、图件等几部分组成。
本规划自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怀远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怀远县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 表
表1:怀远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表2:怀远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表3:怀远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表4:怀远县耕地保有量变化表
表5:怀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表6:怀远县各乡(镇、农场)规划控制指标表
表7:怀远县各乡(镇、农场)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怀远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表1
指标 |
2005 |
2020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150492.51 |
152639.92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35865.75 |
135865.75 |
约束性 |
园地 |
962.28 |
719.58 |
预期性 |
林地 |
6034.88 |
5036.63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8627.77 |
30081.92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3140.53 |
23051.39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906.02 |
3249.40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1780.1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1499.02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027.74 |
约束性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 |
3348.28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 |
100.37 |
约束性 |
怀远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表2 单位:公顷
年份 地类 |
2005年 |
2020年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结构 |
面积 |
结构 |
||||
农 用 地 |
耕地 |
150492.51 |
63.16 |
152639.92 |
64.06 |
2147.41 |
|
园地 |
962.29 |
0.40 |
719.58 |
0.30 |
-242.71 |
||
林地 |
6034.88 |
2.53 |
5036.63 |
2.11 |
-998.25 |
||
其它农用地 |
32385.86 |
13.59 |
31933.54 |
13.40 |
-452.32 |
||
合 计 |
189875.54 |
79.69 |
190329.67 |
79.88 |
454.13 |
||
建 设 用 地 |
城乡 建设 用地 |
建制镇 |
805.31 |
0.34 |
2450.93 |
1.03 |
1645.62 |
独立工矿 |
1100.71 |
0.46 |
798.47 |
0.33 |
-302.24 |
||
农村居民点 |
21234.51 |
8.91 |
19801.99 |
8.31 |
-1432.52 |
||
小 计 |
23140.53 |
9.71 |
23051.39 |
9.67 |
-89.14 |
||
特殊用地 |
58.69 |
0.02 |
73.00 |
0.03 |
14.31 |
||
交通用地 |
1751.59 |
0.74 |
2749.61 |
1.15 |
998.02 |
||
水利设施用地 |
3676.96 |
1.54 |
4207.92 |
1.77 |
530.96 |
||
合 计 |
28627.77 |
12.02 |
30081.92 |
12.63 |
1454.15 |
||
其 他 土 地 |
自然保留地 |
2050.44 |
0.86 |
1421.53 |
0.60 |
-628.91 |
|
水域 |
17706.67 |
7.43 |
16427.30 |
6.89 |
-1279.37 |
||
合 计 |
19757.11 |
8.29 |
17848.83 |
7.49 |
-1908.28 |
||
总 计 |
238260.42 |
100.00 |
238260.42 |
100.00 |
0.00 |
怀远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表3 单位:公顷
地类 乡(镇、农场) |
基本农田 保护区 |
一般 农地区 |
城镇村 建设用地区 |
独立 工矿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
林业 用地区 |
城关镇 |
1459.37 |
3026.45 |
2676.13 |
382.14 |
213.60 |
689.01 |
1114.35 |
马城镇 |
7621.64 |
5414.11 |
1191.49 |
62.86 |
744.31 |
0.00 |
287.26 |
鲍集镇 |
11850.78 |
2864.47 |
1652.88 |
18.25 |
146.64 |
0.00 |
231.09 |
常坟镇 |
8331.36 |
3683.93 |
1549.72 |
19.80 |
630.87 |
0.00 |
15.74 |
陈集乡 |
6578.65 |
1777.24 |
841.31 |
14.41 |
0.31 |
0.00 |
248.24 |
褚集乡 |
6158.17 |
894.68 |
862.55 |
19.88 |
636.75 |
0.00 |
140.50 |
淝河乡 |
9426.35 |
2532.34 |
1229.86 |
17.89 |
467.21 |
0.00 |
526.53 |
淝南乡 |
5413.14 |
2382.97 |
928.41 |
15.50 |
551.50 |
0.00 |
366.10 |
古城乡 |
5608.41 |
3582.66 |
727.57 |
29.40 |
505.12 |
0.00 |
203.00 |
河溜镇 |
7912.94 |
1973.95 |
1099.28 |
22.38 |
620.93 |
0.00 |
192.35 |
荆芡乡 |
5424.93 |
3909.09 |
715.33 |
46.91 |
666.54 |
0.00 |
88.96 |
兰桥乡 |
3994.33 |
2268.62 |
613.93 |
24.53 |
772.57 |
0.00 |
86.17 |
龙亢农场 |
2251.34 |
940.27 |
237.37 |
15.94 |
1.00 |
0.00 |
55.10 |
龙亢镇 |
5948.98 |
2521.21 |
1118.79 |
38.99 |
71.41 |
0.00 |
320.50 |
双桥集镇 |
8356.02 |
2821.61 |
986.36 |
14.31 |
652.56 |
0.00 |
407.32 |
唐集镇 |
9963.66 |
2782.08 |
1444.00 |
18.79 |
173.92 |
0.00 |
51.09 |
万福镇 |
6879.89 |
3101.90 |
1034.23 |
10.56 |
269.11 |
0.00 |
299.16 |
魏庄镇 |
6752.02 |
2790.26 |
859.82 |
1.97 |
36.10 |
0.00 |
182.76 |
徐圩乡 |
7765.57 |
2172.22 |
1060.19 |
3.74 |
6.37 |
0.00 |
196.61 |
找郢乡 |
8749.21 |
3046.72 |
1423.70 |
20.22 |
378.57 |
0.00 |
23.80 |
合 计 |
136446.76 |
54486.78 |
22252.92 |
798.47 |
7545.39 |
689.01 |
5036.63 |
怀远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表4 单位:公顷
|
基期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面积 |
||||
增加 合计 |
整理 复垦 |
土地 开发 |
减少 合计 |
建设 占用 |
农业结构调整 |
|||||
规划期 |
150492.51 |
6252.17 |
5179.20 |
1072.97 |
4104.76 |
1027.74 |
3077.02 |
+2147.41 |
152639.92 |
135865.75 |
年均增减 |
— |
416.81 |
345.28 |
71.53 |
273.65 |
68.52 |
205.13 |
+143.16 |
— |
— |
怀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表5 单位:公顷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 |
所在乡(镇、农场) |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
其中 占耕地 |
||||||
能源 |
淝河500 KV变电所 |
新建 |
2006-2020年 |
0.47 |
0.47 |
— |
古城乡 |
|
团结500 KV变电所 |
新建 |
2006-2020年 |
0.47 |
0.47 |
— |
马城镇 |
||
孝仪200KV变电所 |
新建 |
2006-2020年 |
2.70 |
2.70 |
— |
马城镇 |
||
榴城200KV变电所 |
新建 |
2006-2020年 |
2.70 |
2.70 |
— |
新城区 |
||
陈郢110kv变电所 |
新建 |
2006-2020年 |
0.47 |
0.47 |
— |
马城镇 |
||
龙亢110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47 |
0.47 |
— |
龙亢农场 |
||
双桥110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47 |
0.47 |
— |
双桥集镇 |
||
鲍集110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47 |
0.47 |
— |
鲍集镇 |
||
河溜110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47 |
0.47 |
— |
河溜镇 |
||
魏庄35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33 |
0.33 |
— |
魏庄镇 |
||
兰桥35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33 |
0.33 |
— |
兰桥乡 |
||
万福35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33 |
0.33 |
— |
万福镇 |
||
中石化天然气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0.33 |
0.33 |
— |
阜宁高速以南 |
||
骑龙220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0 |
2.00 |
— |
— |
||
康郢220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0 |
2.00 |
— |
找郢等乡(镇) |
||
涂山220KV变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0 |
2.00 |
— |
城关镇 |
||
国电二期 |
扩建 |
2006-2020年 |
20.00 |
10.00 |
10.00 |
马城镇 |
||
中石油 |
新建 |
2006-2020年 |
5.00 |
5.00 |
5.00 |
马城镇、城关镇 |
||
生物质电厂 |
新建 |
2006-2020年 |
50.00 |
50.00 |
— |
河溜镇 |
||
交通 |
蚌埠-淮南公路 |
新建 |
2006-2020年 |
160.00 |
160.00 — |
— |
唐集、常坟 |
|
淮南-淮北公路 |
新建 |
2006-2020年 |
165.00 |
165.00 |
— |
常坟、找郢、荆芡、河溜-淝南-淝河-双桥 |
||
合徐高速公路扩建 |
扩建 |
2006-2020年 |
— |
— |
— |
— |
||
南洛高速怀远服务区 |
新建 |
2006-2020年 |
11.00 |
11.00 |
11.00 |
— |
||
县道一~三级路拓展改建 |
扩建 |
2006-2020年 |
500.00 |
— |
— |
各乡(镇、农场) |
||
乡道二~三级路拓展改建 |
扩建 |
2006-2020年 |
800.00 |
— — |
— |
各乡(镇、农场) |
||
新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新建 |
2006-2020年 |
6.00 |
6.00 |
— |
常坟、河溜、鲍集 |
||
怀远县客运中心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15.00 |
10.00 |
— |
新城区 |
||
怀远县客运南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10.00 |
9.00 |
— |
城关镇 |
||
公交枢纽汽车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22.00 |
16.0 |
16.00 |
城关镇 |
||
公交首末站6处 |
新建 |
2006-2020年 |
3.00 |
3.00 |
— |
城关镇 |
||
新建农村客运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8.00 |
8.00 |
— |
常坟、万福、陈集、淝南、兰桥、马城、淝河、龙亢 |
||
新建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0 |
2.00 |
— |
新城区 |
||
物流园区(货运站)3处 |
新建 |
2006-2020年 |
18.00 |
15.00 |
— |
龙亢农场、城关镇、新城区 |
||
新建县城物流中心 |
新建 |
2006-2020年 |
7.00 |
7.00 |
— |
城关镇 |
||
新建汽车工业城 |
新建 |
2006-2020年 |
10.00 |
10.00 |
— |
城关镇 |
||
新建怀远新港 |
新建 |
2006-2020年 |
30.00 |
20.00 |
— |
开发区 |
||
S307、225改扩建项目 |
改扩建 |
2006-2020年 |
40.00 |
35.00 |
35.00 |
— |
||
S225怀南路茨河桥及接线(二桥) |
新建 |
2006-2020年 |
25.00 |
25.00 |
— |
找郢乡 |
||
G206烟汕线怀远南段一级路改建(荆涂大桥接线至淮南交界段) |
扩建 |
2006-2020年 |
86.30 |
86.30 |
— |
马城镇 |
||
X046蒙唐路改建工程 |
扩建 |
2006-2020年 |
5.00 |
5.00 |
— |
徐圩乡、河溜镇 |
||
怀远公路局治超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0 |
2.00 |
— |
马城镇 |
||
蚌埠至马城公路 |
新建 |
2006-2020年 |
— |
— |
— |
马城镇 |
||
国道206改造 |
改建 |
2006-2020年 |
227.00 |
227.00 |
— |
— |
||
省道307改造 |
改建 |
2006-2020年 |
135.00 |
50.00 |
— |
— |
||
蚌埠市西出口公路改造 |
改建 |
2006-2020年 |
— |
— |
— |
— |
||
黄疃窑淮河大桥及接线 |
新建 |
2006-2020年 |
15.00 |
12.60 |
12.60 |
马城镇、常坟镇 |
||
黄疃窑码头 |
新建 |
2006-2020年 |
16.00 |
15.00 |
15.00 |
马城镇 |
||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
改建 |
2006-2020年 |
— |
— |
— |
全县各乡(镇、农场) |
||
农村公路金桥工程 |
改建 |
2006-2020年 |
— |
— |
— |
全县各乡(镇、农场) |
||
浍河港扩建 |
扩建 |
2006-2020年 |
17.33 |
17.33 |
— |
— |
||
国电码头 |
新建 |
2006-2020年 |
60.00 |
60.00 |
— |
马城镇 |
||
怀远县城关镇码头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00 |
15.00 |
— |
城关镇 |
||
怀洪新河复航工程 |
改建 |
2006-2020年 |
11.00 |
11.00 |
— |
— |
||
治理超限管理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1.67 |
1.67 |
— |
城关镇 |
||
芡河大桥 |
新建 |
2006-2020年 |
13.50 |
11.80 |
11.80 |
荆芡乡 |
||
淝河大桥 |
新建 |
2006-2020年 |
13.60 |
12.20 |
12.20 |
— |
||
教育 |
县职教中心 |
新建 |
2006-2020年 |
13.33 |
13.33 |
— |
新城区 |
|
鲍集中学(高中部) |
新建 |
2006-2020年 |
18.67 |
18.67 |
— |
鲍集镇 |
||
特殊 用地 |
殡仪馆公墓建设 |
新建 |
2006-2020年 |
300.00 |
50.00 |
— |
新城区 |
|
殡仪馆迁建项目 |
搬迁 |
2006-2020年 |
20.00 |
18.50 |
18.50 |
— |
||
怀远县看守所迁建项目 |
搬迁 |
2006-2020年 |
6.50 |
6.00 |
6.00 |
待定 |
||
水利 |
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496.19 |
496.19 |
— |
常坟、荆芡、找郢、马城 |
|
重点平原洼地澥河治理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10.23 |
10.23 |
— |
鲍集、陈集 |
||
县区城市防洪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0 |
2.00 |
0.00 |
— |
||
重点平原洼地治理 |
新建 |
2006-2020年 |
586.22 |
— |
— |
— |
||
淮干堤防加固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654..14 |
— |
— |
— |
||
怀洪新河灌区改造 |
改建 |
2006-2020年 |
89.56 |
— |
— |
— |
||
沿淮排涝泵站建设 |
新建 |
2006-2020年 |
20.66 |
— |
— |
— |
||
重点平原洼地北淝河治理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1.00 |
1.00 |
— |
涡北新城区、魏庄 |
||
重点平原洼地天河治理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0.53 |
0.53 |
— |
马城镇 |
||
新淝河治理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8.98 |
8.98 |
— |
古城、鲍集 |
||
芡河治理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 |
— |
— |
— |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新建 |
2006-2020年 |
1.33 |
1.33 |
— |
鲍集、淝南、马城、兰桥 |
||
天河泵站 |
新建 |
2006-2020年 |
4.00 |
4.00 |
0.60 |
城关镇 |
||
基础 设施 |
垃圾填埋场 |
搬迁 |
2006-2020年 |
13.33 |
13.33 |
— |
荆芡乡沈郢西 |
|
城西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006-2020年 |
3.33 |
3.33 |
— |
荆芡乡 |
||
合 计 |
4142.27 |
1757.33 |
142.70 |
|
怀远县各乡(镇、农场)规划控制指标表
表6 单位:公顷
乡(镇、农场)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
2020年 |
2020年 |
2020年 |
2020年 |
2020年 |
||
城关镇 |
1449.14 |
4577.75 |
3718.76 |
3058.27 |
758.12 |
39.73 |
马城镇 |
7590.29 |
8541.78 |
1566.20 |
1254.35 |
115.93 |
170.08 |
鲍集镇 |
11837.38 |
12954.82 |
2441.14 |
1671.13 |
12.70 |
245.70 |
常坟镇 |
8319.06 |
9400.70 |
1926.25 |
1569.52 |
25.98 |
217.84 |
陈集乡 |
6516.23 |
6842.90 |
1221.35 |
855.72 |
0.00 |
189.49 |
褚集乡 |
6142.27 |
6486.23 |
1064.15 |
902.43 |
0.00 |
142.84 |
淝河乡 |
9406.01 |
9982.55 |
1487.45 |
1247.75 |
10.39 |
195.42 |
淝南乡 |
5402.18 |
6032.34 |
1219.90 |
943.91 |
0.00 |
288.64 |
古城乡 |
5529.02 |
6025.99 |
1262.90 |
756.97 |
1.30 |
182.12 |
河溜镇 |
7852.59 |
8599.01 |
1381.55 |
1121.66 |
3.66 |
203.41 |
荆芡乡 |
5404.73 |
6255.80 |
1202.64 |
762.24 |
0.00 |
117.17 |
兰桥乡 |
3978.73 |
4635.83 |
861.30 |
638.46 |
0.00 |
167.42 |
龙亢农场 |
2187.32 |
2617.11 |
331.31 |
253.31 |
80.76 |
17.56 |
龙亢镇 |
5926.68 |
6438.95 |
1512.08 |
1157.78 |
0.00 |
122.90 |
双桥集镇 |
8340.62 |
9054.12 |
1253.72 |
1000.67 |
5.62 |
245.92 |
唐集镇 |
9950.82 |
11077.38 |
1895.12 |
1462.79 |
8.66 |
148.09 |
万福镇 |
6862.60 |
7950.27 |
1507.27 |
1044.79 |
4.62 |
236.41 |
魏庄镇 |
6696.40 |
7088.36 |
1132.01 |
861.79 |
0.00 |
100.99 |
徐圩乡 |
7741.77 |
8295.92 |
1251.55 |
1063.93 |
0.00 |
204.44 |
找郢乡 |
8731.90 |
9782.11 |
1845.27 |
1423.92 |
0.00 |
112.11 |
合 计 |
135865.75 |
152639.92 |
30081.92 |
23051.39 |
1027.74 |
3348.28 |
怀远县各乡(镇、农场)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表7
乡(镇、农场) |
基期年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hm2 |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hm2 |
调入基本农田 |
调出基本农田 |
||
面积/hm2 |
比例/% |
面积/hm2 |
比例/% |
|||
城关镇 |
4608.62 |
1449.14 |
111.15 |
2.41 |
3270.63 |
70.97 |
马城镇 |
7585.96 |
7590.29 |
22.50 |
0.30 |
18.17 |
0.24 |
鲍集镇 |
11890.34 |
11837.38 |
42.36 |
0.36 |
95.32 |
0.80 |
常坟镇 |
8354.09 |
8319.06 |
94.20 |
1.13 |
129.23 |
1.55 |
陈集乡 |
5927.13 |
6516.23 |
674.09 |
11.37 |
84.99 |
1.43 |
褚集乡 |
5891.20 |
6142.27 |
544.40 |
9.24 |
293.33 |
4.98 |
淝河乡 |
9481.10 |
9406.01 |
41.61 |
0.44 |
116.70 |
1.23 |
淝南乡 |
5471.47 |
5402.18 |
579.75 |
10.60 |
649.04 |
11.86 |
古城乡 |
5564.68 |
5529.02 |
485.00 |
8.72 |
520.66 |
9.36 |
河溜镇 |
7464.15 |
7852.59 |
400.31 |
5.36 |
11.87 |
0.16 |
荆芡乡 |
5967.63 |
5404.73 |
171.45 |
2.87 |
734.35 |
12.31 |
兰桥乡 |
4193.46 |
3978.73 |
516.15 |
12.31 |
730.88 |
17.43 |
龙亢农场 |
2244.60 |
2187.32 |
15.89 |
0.71 |
73.17 |
3.26 |
龙亢镇 |
5745.78 |
5926.68 |
215.72 |
3.75 |
34.82 |
0.61 |
双桥集镇 |
8009.03 |
8340.62 |
353.72 |
4.42 |
22.13 |
0.28 |
唐集镇 |
9570.39 |
9950.82 |
400.56 |
4.19 |
20.13 |
0.21 |
万福镇 |
6357.82 |
6862.60 |
511.40 |
8.04 |
6.62 |
0.10 |
魏庄镇 |
5955.26 |
6696.40 |
797.98 |
13.40 |
56.84 |
0.95 |
徐圩乡 |
7425.46 |
7741.77 |
394.28 |
5.31 |
77.97 |
1.05 |
找郢乡 |
8157.58 |
8731.90 |
800.56 |
9.81 |
226.24 |
2.77 |
合 计 |
135865.75 |
135865.75 |
7173.08 |
5.28 |
7173.08 |
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