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1-12-07 11:35信息来源: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1.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根据省统一部署,在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动态核定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教师编制。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康复教育机构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关心特教教师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实施特教教师全员培训。对特殊教育教师(包括社会福利机构特教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市、县一级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市特教中心建立蚌埠市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全市性特殊教育教师实践活动。市政府对教师培训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将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3.落实并完善特教工资倾斜政策。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按照政策核定特教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各县区在指导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对普通学校、幼儿园承担随班就读、随园保教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适当考虑工作量,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县区制定。表彰奖励教师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