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租房运营管理情况
怀远县保障性住房情况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近年来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从2008年开始,主要有两种保障方式:一是租赁补贴保障;二是实物配租保障。2010年前主要采取的是租赁补贴保障,随着保障房逐步建成,2010年以后主要是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县政府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政策研究及制定,对保障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进行监督管理。2012年住建局成立住房保障中心。由于近年来住房保障工作的不断深入,住房保障工作由原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到现在的入住后管理。工作重心的转移,突出了完善机构的重要性。
截至目前,怀远县共建设公租房(含廉租房)37个项目,总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共计8243套,其中:城区(荆山镇、榴城镇)5583套、工业园区1775套、乡镇885套。截至目前已竣工8243套,其中实际已分配入住7500套,占已竣工配租率90.9%,剩余未配租743套,计划2019年全部分配入住。租赁补贴共保障9976户次,约24000人享受了租赁补贴保障,共发放租赁补贴3300万元,目前在保261户享受租赁补贴。
二、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公租房事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评为市级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中成绩突出。2016年12月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全县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资产由县城投公司管理,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房)由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负责分配与后期管理,包括配租、入住、收取租金及动态管理,实行统一摇号、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物业实行属地管理。
为适应住房保障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工作管理,2017年6月经住建局党委研究住房保障中心成立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运营管理科、审批科、财务室、办公室。抽调人员专职从事住房保障工作。目前在职在岗共计20人,主要负责审核并发放租赁补贴,公租房实物配租及后期运营管理以及公有住房改革等工作。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协调、核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住房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制订规范性文件;文件收发、信息发布及报送;负责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财务科:负责编制、审核县本级公租房及公共部位年度维修计划;负责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经费核算、申请拨付及使用,租补发放,工资、费用审核发放、报账,收缴租金;负责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审查审批科:配合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和全县住房困难标准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县公租房实物配租和全县租金补贴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相关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出售及审查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运营管理科:负责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包括年度审核、审计整改、日常动态管理、租金减免与收取、监督等,采取联合社区、物业划片包干,签订代管协议,分为4个组,新怀管理办公室(含温馨家园);新河管理办公室(含新河花园、移民小区、昌盛花园、文苑小区);新星管理办公室(含新星小区、邵圩小区,经开区);东庙管理办公室(含启城国际、启城花园、嘉富新城、禹城花园)。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2017年以来共收取租金1460万元,维修公租房320户,各管理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日常巡查,动态监管,维修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广大保障户的称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牵涉面广、涉及住户多、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被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杂,主要表现有:
(一)审核信息渠道不畅通。截至目前,我县公租房配租已完成7500套,需采集保障户的财政工资、社保、车辆、船舶、公积金、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等相关信息。由于保障户数量大,数据比对繁琐,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少数部门配合消极、拖拉现象严重,导致了信息采集不完整、不规范、不及时等。
(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难。1、由于目前我县的公租房大量入住,2016年起不再建设公租房,大量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入住后的管理,年审审核工作量大,每家每户都要现场勘查,审核收入、人口变化等,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2、租金收取难。保障户的群体本身就是弱势群体,虽然公租房的租金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最低收入标准执行,但部分经济困难群众还是认为收费过高。部分住户持观望态度不催不缴,多次催促才缴,甚至有的干脆以缴不起为由拒不缴纳,还有小部分群众形成“老赖”,对租金的收缴形成一定的阻力。3、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处理手段有限且难度大。隐性收入难以把握,查处违规承租户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
(三)保障对象类别多,部分不符合政策要求。目前我县公租房租住户类别主要有:(2015实行租廉并轨)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户、(2010年)“住宅船”上岸户、(2014)渔民上岸户、征迁过渡户、征迁安置户五种类型。其中“住宅船”上岸户。不但不缴纳租金,还提出办理产权证等不合理要求。征迁“过渡房”户。主要是存在过渡户超期居住公租房不愿退出、部分住户不缴纳租金、入住率不高以及部分住户违规转借他人居住、违规对外出租等问题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实行社会化管理。成立管理能力强的运营管理公司,坚持做到管理规范化、操作人性化。实行管办分离,对公租房的管理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将保障房租赁合同签订、租金收取、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事务均交由运营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公司不仅管理规范,服务也比较到位,小区环境整洁优美、安保措施严密,定期走访住户,对与住户生活相关的事项通过短信、微信,张贴公告、上门当面告知等方式进行温馨提示。公司主动帮助解决房屋维修、停车等各方面的问题,运营管理公司与租户关系和谐,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租金及时足额收取、住户进退有序的良性循环局面。
(三)探索智能化管理模式。对新建的公租房集中生活区,统一安装智能化门锁,已入住的公租房在续签合同时逐步更换智能门锁。开启云账单缴费系统,委托有关银行开发云账单网上缴费系统,让承租户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网上银行缴纳租金。既方便承租户缴费,又避免了因缴费方式单一、缴费不方便而造成的拖欠租金情况。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公租房既能有效提高租金收缴率,又可有效控制转租等违规行为。
(三)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对于因条件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须退出而未退出的住户,应加强部门联动,住建、公安、法院、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等各职能部门和镇区、社区要形成合力,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适时召开听证会,公布有关情况,在对失信的承租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邀请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对个别“老赖”予以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影响,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社会诚信系统,让失信承租户失信成本加大。通过采取必要的手段措施,确保公租房租金按时足额收缴到位、确保不出现违规转租、该退出不退出等情况发生。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