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关于做好蚌埠市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共设置教师培训团队高级研修、骨干教师培训和国培综合改革三类培训项目。
(一)教师培训团队高级研修
面向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首席专家或培训方案研制核心专家和各级教师培训管理者进行10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远程研修,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师德培训者进行5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远程研修。包括3个子项目:
1.培训管理者研修项目;
2.幼儿园教师骨干培训者、义务教育教师骨干培训者;
3.师德培训者团队、信息技术培训者团队研修项目。
(二)骨干教师培训
面向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学科教师进行5天集中培训,对国家级学科骨干教师进行累计不少于30天的集中培训(可多次集中),对学前教育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10天集中培训和30学时远程研修,对法治教育、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或教研员、班主任等进行10天集中培训。包括5个子项目:
1.国家级骨干教师研修项目(小学和初中);
2.国家级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高中);
3.学前教育、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4.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5.国家安全教育、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
(三)国培综合改革项目
面向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
项目具体名额分配和遴选要求见附件。项目培训承办院校详见附件5。项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由项目承办院校(机构)另文通知。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选派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项目的学员遴选要求和名额分配指标(附件1),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结合本地(单位)教师队伍建设,扎实做好示范性项目学员遴选工作。要统筹安排各类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防止重复派训。学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对逾期2天未报到的参训学员,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培训。各选派单位要确保所派学员按时参训,保证学员参训率,本次学员参训率将纳入教育督导考核。
(二)规范遴选程序,加强学员资质审核。
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优先遴选承担过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和培训者;严格审核报送的学员资质,确保符合参训条件。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报送的学员资质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参训条件和填报要求的予以退回各派训单位重新遴选推荐。
(三)为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改革实施工作,确保****培训成效,各单位要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国培计划”项目的省级培训专家库成员参训,或近两年内承担过“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和骨干培训者。
(四)请各单位按照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填写要求(附件3)的填报要求,完整、准确填报《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负责人信息表》(附件6),于7月16日前,发送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金佳丽、罗琨;
联系电话:4952910;
电子邮箱:854510104@qq.com。
附件:
附件1:2019年蚌埠市“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填写要求.doc
附件4: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介绍与学员遴选指南.doc
附件5: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承办院校一览表.doc
附件6:2019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市、省直管县负责人信息表.doc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