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07 08:45信息来源:怀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事项名称: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办理材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医疗机构证明。
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机构及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查询途径:0552-8858070
监督投诉渠道:0552-885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