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011-0020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通知,中年,DOC
内容分类: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发布日期: 2025-04-07 08:45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07
来源单位: 怀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性: 有效
名  称: (工伤)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旧伤复发

(工伤)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07 08:45信息来源:怀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事项名称: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办理材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医疗机构证明。

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机构及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查询途径0552-8858070

监督投诉渠道:0552-885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