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常坟镇永康护养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0-12 16:13信息来源: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怀远县常坟镇永康护养中心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怀远县常坟镇永康护养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怀远县常坟镇永康护养中心”成立登记。
怀远县常坟镇永康护养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加强我县老年人服务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怀远县常坟镇永康护养中心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怀远县常坟镇永康护养中心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送我局备案。
怀远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