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湖服务区取水工程验收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4 18:15信息来源:怀远县水利局 浏览量: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湖服务区:
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取水工程验收暂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8月21日,我局组织了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你公司取水工程进行验收,形成了《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湖服务区取水工程专家组验收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验收小组意见,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同意取水口位置。取水口有2眼,分别位于服务区南、北区内,北服务区取水井坐标为东经117°7′60″;北纬33°1′48″;南服务区取水井坐标为东经117°7′59″;北纬33°1′48″,采取固定式取水设施,通过管道输水的方式供水。
二、本项目两个取水井中各安装1台水泵,型号为4SJ0400S07,水泵运行正常。根据项目运行实际,核定本项目年取水量为2.96万m3。
三、公司应按照验收意见要求,完善有关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取水水源管理,确保用水安全。
四、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维护好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做好取水、退水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度。
请你公司按相关规定,向县水利局申办取水许可证。
附件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湖服务区取水工程专家组验收意见
怀远县水利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