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008-0031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年度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8-14 09:42
发布机构: 怀远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财政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09:42信息来源: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怀远县2020年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0日


怀远县2020年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的通知》(皖财农〔2019〕73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20〕282号)要求,结合我县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不断完善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在产业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扶贫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扶贫责任落实、扶贫资金监管、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稳定就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等方面进行新探索,实现全县脱贫人口653人以上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整合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

(三)《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631号)。

(四)《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225号)。

(五)《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500号)。

(六)《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320号)。

(七)《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247号)。

(八)《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规程>的通知》(皖财农〔2019〕734号)。

(九)《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20〕282号)。

三、整合范围

(一)省级层面20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绩效奖补资金,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省级配套资金(含农业产业化),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奖补资金,城乡社区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省财政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市级层面1项:市级专项扶贫资金。

(三)县级层面1项: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其他资金。

四、年度任务

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结合今年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我县今年需要完成的建设任务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其中: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资金规模4273.5万元;稳定就业项目(提升能力)2个,资金规模1678.6万元;特色产业扶贫项目7个,资金规模6811.71万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1个,资金规模120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个,资金规模189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个,资金规模5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个,资金规模60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资金规模230万元;学生资助项目1个,资金规模120万元;生态管护人员补助1个,资金规模16.59万元;合计20个项目,资金规模17329.4万元,全部由财政资金安排保障。

(详见附件2:项目任务清单)

五、资金规模

按照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的要求,结合整合资金目录梳理,我县今年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7329.4万元,资金来源是:

(一)专项扶贫资金14456.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547.4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259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7650万元。

(二)省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2763万元。

(三)县级其他资金110万元。

(详见附件1:资金整合清单)

六、部门分工

各责任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实施好扶贫项目,促使扶贫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其中改变资金用途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实际实施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未改变资金用途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原渠道不变。

县财政局职责:做好扶贫资金的筹集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后,及时根据方案筹集拨付资金,做好资金督查和通报,与县扶贫开发局共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县扶贫开发局职责: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制定扶贫项目任务清单,做好扶贫项目的备案和管理,对行业扶贫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好扶贫项目公告公示,与县财政局共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各行业扶贫部门职责:抓好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申报、管理。具体包括:制定行业扶贫方案,指导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督促落实招标采购制度;强化检查督导,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实施进度;组织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报账规定进行项目资金支付。配合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做好项目公示和绩效评价工作,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县审计局职责:做好扶贫资金的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七、资金用途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可以用于下列支出:1.基础设施建设;2.产业扶贫;3.就业脱贫;4.生态保护脱贫;5.智力扶贫;6.金融扶贫;7.易地扶贫搬迁。

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3.弥补企业亏损;4.修建楼堂馆所、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6.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7.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9.企业担保金;10.医疗保障支出;11.购买各类保险;12.其它与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

县级绩效考核具体由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负责,各乡镇各行业扶贫部门配合,严格按照绩效清单内容对扶贫整合资金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详见附件3:绩效清单)

 

附件:1.资金整合清单

2.项目任务清单

3.项目绩效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