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106-0003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日期: 2021-06-01 14:31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政策文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文  号: 词: 就业援助

【政策文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1-06-01 14:31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1.就业困难人员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2.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

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经办机构: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8858080

县人社局       就业股       885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