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溜镇学区管委会周某、王某等人的问责处理决定
周某,男,汉族,1966年12月生,怀远河溜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1986年8月至2012年8月在河溜镇中心学校工作,2012年8月至今在河溜镇学区管委会工作。
王某,男,汉族,1963年9月生,怀远河溜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1982年9月至2016年7在怀远县大成中学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9月在怀远县项桥学校工作,2020年9月至今在河溜镇学区管委会工作。
2021年8月18日下午,县效能办工作人员在效能暗访时发现,河溜镇学区管委会周某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玩纸牌游戏,河溜镇学区管委会王某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睡觉。周某、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相关规定。
2021年8月19日,县效能办向县教育体育局下发了《怀远县机关效能建设整改通知书》(怀效能办﹝2021﹞48号),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周某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玩纸牌游戏,王某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睡觉,其行为违反了《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相关规定。依据《蚌埠市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第七条第五款、第十款之规定以及县效能办《怀远县机关效能建设整改通知书》(怀效能办﹝2021﹞48号)有关要求,经2021年8月23日教育体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1.责令周某、王某做出书面检查;
2.分别扣发周某、王某当月预发的目标考核奖1000元;
3.分别取消周某、王某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给予河溜镇学区管委会主任徐某批评教育;
5.对河溜镇学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警示约谈;
6.对河溜镇学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情况在全系统通报。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