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202-0004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2-11 09:43
发布机构: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性: 有效
名  称: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词: 工作要点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1 09:43信息来源: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蚌保组办〔20221

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住房保障

工作要点通知


    2022 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市贯彻实施意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新需求。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改善民生,努力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以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 工作目标

(一) 保障性租赁住房

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7726 套;发放保障性租赁住 房补贴 1290 户。

(二)公租房保障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810 户。

 三) 棚户区改造

协助市两治三改办完成棚户区改造省级目标新开工 10452 套、基本建成 8601 套,开工三年以上棚改项目竣工率 100%。

二、工作要求

2022 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目标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 建设(筹集)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公租房租赁补贴,棚改 新开工、基本建成、开工三年以上棚改项目竣工率 6 项指标, 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目标任务分解,早计划、早安排、早见效,2022 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棚改建设任务需落实到具体项目,层层明确和压实责任,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有序加强推动调度。新开工(筹集)项目及时录入住房保障管理 系统,完善有关数据信息。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力争 6月底前全面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目标任务,完成 棚改新开工目标任务的 60%,租赁补贴发放计划的 50%,10 月底 前完成棚改新开工的 100%,租赁补贴发放计划的 100%,11 月底 前完成棚改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100%,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 省级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 发挥好民生属性, 有序开展公租房保障

1、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住房、收 入困难家庭,加大城市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有条件的 县、区将保障范围从城镇户籍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困难家庭。各县、区(管委会),乐居公司要继续巩固 2021 年公租房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公租房退出机制,对违 规使用公租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综合运用租金上调、门禁管控、信用约束、司法追究等多种方式,提升退出管理效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公租房配租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各级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要带着责任、带着情感解 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创新思路,积极化解管理的难点短板问题, 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继续推进公租房管理购买服务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 蚌埠市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 知》(建政秘〔 2020〕 40 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推进公租房购买服务国家试点工作。已实现购买服务的县、区, 乐居公司还需从就 “精”和 “细”着手, 与社区党组织、物业 公司等部门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其他县、区还需进一步推进 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委托专业化公司管理,不断提升群 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

3、做好公租房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各辖区公租 房小区的疫情防控,加强入住人员的管理,配合所在辖区做好 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房屋维修及时 处理,对特殊群体要重点提醒关注,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是 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做好公租房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

4、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实施分类保障。各县、区(管委会)要抓好住房保障政策的细 化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公租房房源不足的地 区,持续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实现对低保和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5、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健全公租房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推动租售同权。

二、发挥好政策属性,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6、服务和保障 2022 年计划项目落地。落实蚌埠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我市保障性 租赁住房建设,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联合审查机制,发放保障性租 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促进落实土地、金融、税费各项支持政策。 各县区早启动、早开工,力争 2022 年上半年实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面开工。

7、做好存量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归口管理工作。

各县、区 (管委会)城开公司等单位需将前期统计的存量公 房、人才公寓等计划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源尽快梳理 好,以便及时做好项目认定。

8、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加强与各部门对接,持续宣传保 障性租赁住房新政策,常态化长期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对符合条件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储备项目管理。

(三) 提升住房保障领域管理水平

9、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2021 年公租房 申请实现了皖事通 APP 和政务网一网通办,系统管理智能化管 理不断完善,2022 年各县、区 (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 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减少材料报送,缩短审核时限,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统一数据标准,加强数据归集,推进数据共享,努力实现住房保障数据“及时、精准、全覆盖”,切实做到高效便民。同时,要按照国家、省级政府要求,力争 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测评价。

10.加快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省社会诚信体系 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住房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住房保障相关机构和自然人为信用主体,明确界定信用行为和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加强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引导全市住房保障领域 相关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实守信、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的良好发展环境。

11、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2 年将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 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 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和市政府办要求 按类定期更新,对住房保障领域业务信息挂网公开。

(四) 着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12、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对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组织培训、督促自学、座谈交流等活动提升住房保障干部素质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勇于 担当、业务精通、群众满意的住房保障队伍。

13、强化考核监督。强化日常工作过程考核,将县、区(管 委会) 日常工作纳入年终对县区绩效考核。通过现场督导、重 点调度,保障省市年度目标任务按计划推进。通过政风行风面 对面、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14、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住房保障工作房源筹集、 准入、轮候、分配管理、运营管理、退出管理、投诉处理等环 节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 度措施,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审核情况公示公开,加强社会监 督, 有效制约权力运行,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住房保障业务工作一同部署,2022 年的业务培训也将继续安排廉政主题学习内容,加强住房保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住房保障人员队伍

    附件: 2022 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蚌埠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1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