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办事指南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
一、服务依据: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安徽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皖卫宣传秘〔2021〕236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191号)以及《关于做好2021 年蚌埠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蚌卫党建〔2021〕10号)文件要求。
二、服务机构:怀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乡镇卫生院 参加创建无烟的单位
三、主要目标
各县(区)按照本地有关规划确定2021年度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目标,原则上应较上一年度增长不少于2个百分点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重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进一步普及健康知识专项行动,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以“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中国行活动。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主动学习防控知识、掌握防护技能;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推广使用公勺公筷、分餐制等。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广泛动员群众将疫情时养成的好习惯长期坚持下来,如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科学就诊要求;引导公众安全有序有力接种、科学认识不良反应。倡导减少人员聚集,宣传农村地区和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二)脱贫地区健康促进。怀远县总结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工作方案,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以脱贫地区和乡村为重点,继续推进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梳理“十三五”末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实现“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十四五’期间总体上升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的目标明确底数。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经费,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市疾控中心加强对怀远县健康促进工作的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委属各医疗单位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有重点地推进辖区健康促进学校、单位、企业、社区、村、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发掘各地典型经验并宣传推广。各县(区)完成创建20%社区、100个示范家庭、60%医院(二级及以上)、50%学校、50%机关、20%企业。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场所的明察暗访,巩固建设成果。
(四)健康科普。进一步完善各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围绕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开发新冠肺炎防控、儿童青少年预防近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等健康科普材料。各县(区)严格按照《开展进一步普及健康知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快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并充分利用健康科普(巡讲)专家库,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村)”活动。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各县(区)在电视台、楼宇电视、移动视频等滚动播放省级下发的公益广告,每月播放不少于10次。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推广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等科普知识。以社区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科普材料,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播放科普宣传视频。
(五)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全市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围绕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新冠肺炎、艾滋病等传染病及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六)无烟环境建设。县卫健委推动辖区各类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到2021年底辖区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比例不低于60%。各县(区)要通过各种方式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无烟家庭建设,组织社区、居委会等开展2次无烟家庭建设宣传活动及讲解,大力宣传无烟家庭理念。推动辖区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建设。各级医疗机构持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果。市疾控做好技术支持,配合市卫健委组织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明察暗访,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七)实施戒烟干预。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需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并做好干预记录。市疾控中心按要求适时对戒烟门诊工作和简短戒烟干预执行情况开展评估。
(八)控烟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等卫生健康主题日,以青少年、女性等为重点人群,围绕烟草及电子烟危害以及无烟环境建设、控烟立法执法、戒烟服务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少于两轮。
五、服务流程:
县卫健委依据省、市方案制定县级工作实施方案,县疾控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督导,承担部分健康环境、无烟单位等创建工作,为群众提供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
六、服务地点与时间
服务地点:怀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单位。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信息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52-8011421;hyxws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