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204-00113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4-13 09:57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13
来源单位: 怀远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办事指南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04-13 09:57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疾病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各种病情书写规范要求。

二、承办机构

怀远县各级各类医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公民
四、办理地点

各医疗机构
五、服务条件

患者本人门诊病历本,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健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

六、服务项目和内容: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七、服务流程

1、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

2、患者至就诊科室,由相应资质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八、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投诉举报电话

0552-805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