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204-00211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 2024-03-18 10:56
发布机构: 怀远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18
来源单位: 怀远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办事指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文  号: 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办事指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2024-03-18 10:56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政策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0〕953号)

一、补贴对象

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镇(乡)、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

二、补贴范围

裕安区范围内村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紧密稳定联结小农户30户以上,乡镇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紧密联结小农户l00户以上。

三、补贴标准

镇(乡)级产业发展带头人每人5万元,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每人3万元。

四、申请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设立乡、村两级产业发展带头人,以村级为主。采取村级申报、县乡分级审定的程序,其中乡镇级带头人由县领导组组织考核认定,村级带头人由乡镇组织考核认定,报区领导组备案。

五、申请材料

乡镇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考评表

六、办理时限

8月31日前

七、咨询电话

0552-8212531

八、受理单位

蚌埠市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52-8212531

十一、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552-8212530 地址:怀远县禹王东路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