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2024-03-18 10:56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政策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0〕953号)
一、补贴对象
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镇(乡)、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
二、补贴范围
裕安区范围内村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紧密稳定联结小农户30户以上,乡镇级带头人原则上年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紧密联结小农户l00户以上。
三、补贴标准
镇(乡)级产业发展带头人每人5万元,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每人3万元。
四、申请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设立乡、村两级产业发展带头人,以村级为主。采取村级申报、县乡分级审定的程序,其中乡镇级带头人由县领导组组织考核认定,村级带头人由乡镇组织考核认定,报区领导组备案。
五、申请材料
乡镇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考评表
六、办理时限
8月31日前
七、咨询电话
0552-8212531
八、受理单位
蚌埠市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52-8212531
十一、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552-8212530 地址:怀远县禹王东路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