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政策解读一《怀远县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2022年2月12日,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祝君同志在怀远县城市规划馆三楼以与群众代表现场沟通的方式对《怀远县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进行解读,群众代表积极参与,取得良好效果。
问:预计时间安排?
答:2022年2月18日上午9:00
问:本次分配对象?
答:为解决低保、低收入以及特殊群体住房困难,本次实物配租范围为:正在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的低保、低收入类型家庭和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
问:房源信息有哪些?
答:新星安置区29套,文苑安置区5套,嘉富新城13套,新河花园12套,温馨家园5套,共计64套。
问:有哪些情况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配租?
答:虽然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配租。
(一)智障、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法定赡养人和监护人的申请人以及子女在本地居住且有赡养能力的70周岁(含)以上单身老人;
(二)虽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经调查核实存在购、建房屋事实或所住房屋确实是本户或父母、子女的;
(三)在征迁安置中安置面积大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
(四)申请人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问:具体的申请审核有哪些程序呢,怎么审核?
答:(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租赁补贴保障户,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和配租申请书到县住房保障中心申请配租,逾期视为放弃配租。放弃配租的,不参与抓阉并从2022年3月份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二) 住房保障中心会同镇区及民政部门对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申请人原提供的申请资料重新进行核实,通过社区核实和民政部门大数据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且符合配租条件的直接予以配租,不再单独提供申请资料。公示有异议或经查询不符合配租条件,取消保障资格,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三)镇区民政所要及时通知本辖区符合配租条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并审核材料,及时参加配租会议,对不能按时参加配租会议的申请人,委托代表及时参会,确保配租会议合法有效进行。
问:配租是采取什么方式?
答: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户,采取1:1比例以抓阄的方式进行配租。
问:有没有规定的领房时间要求
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户,可在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到县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入住通知书,同时签订实物配租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配租资格和保障资格。自动放弃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