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蚌埠市民办学校年检程序
发布日期:2022-06-01 11:33信息来源: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一)学校自查
5月18日前,民办学校要对照《安徽省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检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整理佐证资料,逐条自评,据实赋分,形成年度报告。高中阶段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以下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县级核查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采用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方式,必要时依法对民办学校开展财务专项审计调查,进行核查并赋分。5月25日前,县区完成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年检并上报市局,民办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6月23日前完成并上报。
(三)市教育局年检及复查
6月1日起,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民办高中、中职学校的年检工作。同时,对县(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检情况进行复查。7月1日起,对县(区)民办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