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怀远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龙亢农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市“4.29”安全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大会精神,成立怀远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东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解义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冲 县政府副县长,龙亢镇党委书记
崔海波 县政协副主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刘纪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邹晓磊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华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店根 县民政局局长
杨 光 县司法局局长
杨劲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常兆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 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允辉 县商务局局长
陈 柏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葛 耀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陈 艮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冰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常 凯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东平 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 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周轶群 荆山镇镇长
王洪响 榴城镇镇长
陈何军 白莲坡镇镇长
马士龙 常坟镇镇长
谭志水 唐集镇镇长
高明伍 万福镇镇长
张国斌 兰桥镇镇长
王岩峰 徐圩乡乡长
王 嵩 龙亢镇镇长
纪学勤 河溜镇镇长
陈 涛 淝南镇镇长
黄国贤 褚集镇镇长
汤瑞瑞 双桥集镇镇长
丁 琳 淝河镇镇长
李世光 古城镇镇长
赵广玲 包集镇镇长
尚 鹏 陈集镇镇长
刘文伍 魏庄镇镇长
黄树军 龙亢农场总经理
县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崔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自建房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提出,报组长批准。
县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具体统筹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当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圆满推进完成。
附件:怀远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怀远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工作研判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问题,全力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怀远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解义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 冲 县政府副县长
崔海波 县政协副主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组成人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经济开发区、荆山镇、榴城镇、白莲坡镇、常坟镇、唐集镇、万福镇、兰桥镇、徐圩乡、龙亢镇、河溜镇、淝南镇、褚集镇、双桥集镇、淝河镇、古城镇、包集镇、陈集镇、魏庄镇、龙亢农场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陈本会负责总联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股范坤、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朱斌为具体联系人。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听取各成员单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收集分析研判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安排布置各成员单位阶段工作重点和问题交办;
(四)通报工作进展,强化信息交流,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协调合作机制;
(五)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记载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难以协调一致的重大问题,上报县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判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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