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209-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9-01 11:00
发布机构: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文  号: 词: 执法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01 11:00信息来源: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救济渠道、行政裁量基准)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二、执法程序
1)发现、核查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审理
5)决定处理意见
6)审核、告知、陈述申辩、听证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执行
9)结案
三、救济渠道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远县人民政府或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行政裁量基准
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