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524/202209-00048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日期: 2022-09-08 09:44:36
发布机构: 怀远县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文  号: 词: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怀远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08 09:44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区确定)报名入学。随迁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报名。有房产的,在房产所对应学区入学;无房产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