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关于开展怀远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十届“教坛新星”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工作的通知》《蚌埠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六届“教坛新星”遴选工作》要求,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专业素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师能水平,整体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怀远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十届“教坛新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含兼课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都必须参加教学业务练兵。
各中小学校在师德师风考核、教学业务培训、练兵和工作绩效考评的基础上,逐级推荐成绩突出的教师参加省、市、县“教坛新星”遴选。被推荐教师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经历。
二、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敬业乐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具有深厚的思想道德修养。
(二)教学方面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素养全面,教学方法科学,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信息技术素养高,教学成绩优异,特别在以下三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课堂的育人功能,通过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培育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2.坚持素养导向。因材施教,以生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坚持科学施教。依据国家课程标准,遵循学习规律,把握学科本质,结合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和发展差异,有机融合教育信息技术,创造性设计、组织与实施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实现学生有效学习。
(三)教研科研方面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基于教学实践开展课题研究,取得较好成果。教研科研成绩突出,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三、业务练兵与遴选内容
1.教学业务练兵包括写一份教学设计、上一堂现场课、进行本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三项内容。
2.参加市、县级“教坛新星”遴选的教师在教学业务练兵三项内容基础上还要作一次师德演讲及教学答辩。
四、推荐流程与名额
(一)全员培训。各单位在认真组织教师进行校本培训后,再开展教学业务练兵。
培训内容:
(1)2022年版课程标准的解读;
(2)教学设计的创新与优化;
(3)课堂教学艺术;
(4)学科教学基本功;
(5)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
(6)各单位在开展校本培训工作时,可与“四赛岗位研修”“优质课比赛”等活动相结合,避免开展重复性选拔、培训。
(二)业务练兵。各单位在组织教师教学业务练兵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向县教体局推荐参评教师。此项工作于2022年10月12日前结束。
(三)县级遴选。县教体局对本县教师进行遴选。县级遴选“教坛新星”数量约占参与县级练兵教师总数的10%,其中农村学校教师按其总数的11%,城区学校教师按其总数的9%的比例确定县级“教坛新星”名额。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挤占农村学校教师遴选指标。此项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前结束。
(四)推荐参加市级遴选。按照蚌埠市教育局分配名额,尽可能兼顾所有学科,择优推荐参加市级遴选。市级遴选工作将于2022年11月30日前结束。
“教坛新星”必须经过学区(局属学校)遴选,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在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遴选办法与遴选细则自行制定,推荐人选注意好中选优,把师德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推荐上来。获得高级职称或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名师、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教师要积极申报。
(五)县级“教坛新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各乡镇学区、局属学校按规定名额向县教体局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在推荐时,应注意各学科的覆盖面,原则上各学科都应有推荐对象。
五、激励与要求
(一)县级遴选优胜教师,由县教体局认定为“怀远县教坛新星”。
(二)认定为“教坛新星”的教师须充分发挥对本学科教学的辐射引领作用,获评后在学区(学校)或县域范围进行示范教学。县教研室要做好示范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
所有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评委和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规范操作,公平公正。评委要秉持公心,客观评分、投票,不得徇私舞弊。工作人员不得打招呼或干预评委的工作。
(二)实行回避制度
评委遇到本校有选手或直系亲属参加本组考核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
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学科组考核情况及结果、评委会评议情况和投票结果。遴选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严肃追究责任
县级遴选工作由局党风室进行监督。对于违反遴选工作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