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关于开展怀远县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怀远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安〔2022〕5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怀远县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以典型案例为鉴,坚决扛起安全责任
4.29湖南长沙自建房屋坍塌事件,要引起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高度警觉。各单位要切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迅速按照中央、省、市、县布置快速行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排查,全力排除安全隐患
各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组织对有学校(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校一舍。排查重点聚焦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四无”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造房屋结构、功能和布局用于教学用房的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起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监管,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幼儿园)自建房屋逐栋排查,要把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幼儿园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建立《蚌埠市教育系统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各学区管委会、局属学校实行零报告。
三、认真制定方案,确保集中整治到位
明确工作目标,即日起,对全县教育系统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
1.摸底排查(即日起-5月31日)。一是对本区域范围内所有学校用房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在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下做好专业排查;三是要突出重点进行排查,突出民办学校(幼儿园)、突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集中整治(2022年6月-8月31日)。各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二是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整治措施和时限。三是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
3.巩固提升(2022年9月-2023年6月)。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和落实校舍安全管理制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长治久安。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