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市级、县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共青团员、先进学生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度市级、县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共青团员、先进学生团支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对照执行: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市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曾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有三年或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县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曾被评为学区级或局属学校校级优秀班主任,有三年或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优秀、品行端正、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关心爱护班级每一个学生,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教育思想观念先进
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教育观和学生观,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知识,知识面广,人文素养高,深受学生喜爱。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教,科学育人。与时俱进,能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科学的育人方法,在班级管理和育人方法上有创新。
3.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定期组织开展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和各种班团队会活动。认真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帮助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爱国情感,促进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班级管理效果好
班级管理工作规范并有创新,发挥学生自主管理能力效果明显。能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班级育人氛围浓厚,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能有效地引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活动。班集体团结向上,同学关系、师生关系融洽,学生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
5.组织协调能力强
团结班级全体任课教师共同搞好班级学生教育,能主动及时与各科教师沟通,共同研究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及改进措施,深得学科教师信任;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有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获得家长好评。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心集体、热爱劳动、乐于助人、是非分明、诚实正直,能自觉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习惯,并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勤奋、踏实、认真的学习精神,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优秀。
3.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体育成绩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心胸开阔、乐观向上、坚毅勇敢、有较强的抗挫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有强烈的进取精神。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条件。
2.工作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集体服务;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组织能力较强,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县(区)评选对象为曾被评为县(区)级先进班集体,局属学校评选对象为曾被评为局属学校校级先进班集体。
1.班风正:集体舆论好,有热爱祖国、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好班风,在学校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学风浓: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课堂秩序好,班级成绩进步快。
3.班级管理好:制定班级民主管理制度,形成学生自我教育、民主管理的班级管理模式。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工作能力强,起模范带头作用,善于团结和组织同学创新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威信和号召力。
4.活动育人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课外活动,科技、文体活动正常有序。校运动会、艺术节和其它文体活动团体成绩优良。
5.实践育人好:学生拥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康的心理品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优秀学生共青团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风尚。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勤奋、踏实、认真的学习精神,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优秀。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团龄一般不少于1年,专职团干不参加评选。
(六)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团员、组织动员团员、联系服务团员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有活力。
3.作用发挥好。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有较高的认同
4.参评市级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对象为曾被评为县级优秀或先进部团支部。
二、评选要求
此次评选工作是我县加强学校德育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实施。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公开文件精神,公开评比条件、标准,让全体师生知晓评选的目的意义。
2.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单位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方式进行。
3.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先进性、示范性。评选过程要坚持评选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充分发挥评选工作的激励作用和正确导向作用。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律予以取消,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4.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由学校采取民主的方式推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并将推荐结果向全校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表彰奖励
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共青团员、先进团支部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彰。评选出的市级优秀班主任按照500元/人发放奖金。奖金发放按照财政供给渠道解决。
获得县级表彰的,由怀远县教育体育局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