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2-11-25 10:04信息来源: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序号 | 主体信息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1 | 怀远县欣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1.警告;2.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
2 | 怀远县八零网吧 | 未按规定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1.警告;2.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
3 | 怀远县极乐岛网吧 |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 1.警告 |
4 | 怀远县一线通网吧 |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 1.警告 |
5 | 怀远县头号玩家网咖 |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 1.警告 |